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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四中文网->重生之昔我往矣TXT下载->重生之昔我往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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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菊文字        书名:重生之昔我往矣        类型:高辣文       直达底部↓       返回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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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66章

    煜叔自然早就预见到了乔鑫这个举动,也提醒过那个组织了,那组织的项目经理虽然口口声声说会跟进事情进展,善后处理妥当,然而,对于一个能派出特种兵叔这样不靠谱业务员的组织来说,不放心也是正常的。

    煜叔对此确实不放心。然而眼下也只能见招拆招静观其变。

    乔鑫已经开始动手撕开快递的封皮,嘶嘶的,一点一点的,似乎他也有点担心——虽然不知道他是担心tobe还是nottobe。

    唯一天真无邪的就只有特种兵叔——他虽然也有点紧张,规规矩矩的,不过那紧张纯粹是因为和委托人呆在一个房间罢了。类似于一个明知道自己业务能力不强却想好好表现奋发上进的业务员的紧张。(何况他昨天刚刚偷吃被捉了现行。)

    关系三个人今后命运的时刻到了,真相将随着那拆封的邮件而大白天下。连阿德的手心里都攥着把汗。

    那折磨人神经的嘶嘶声终于走到尽头。

    纸屑无声跌落在地。

    一份文件被缓缓从里面抽出,乔鑫看看陈墨澜,眼神里的意思有期待有警告有暗示以及其他各种暧昧不明的情绪。煜叔的眼神则坦荡而无所谓。

    看便看去,流氓有文化谁也挡不住。

    浴室乔鑫郑重收拾心情放眼看去……

    然而,他那本来还算冷静平和的神情在看到结果的那一刻顿时勃然便变色,犀利无比,盯着那纸恨不能在上面烧出两个窟窿来,又缓缓地抬头看了看那边正襟危坐的特种兵叔,难以置信的。

    煜叔悬着的心终于才落下来,然而,属于他的这部分好戏还没结束,他故作关切道:“那么这位到底是不是像你所说并非你家的煜叔呢?”

    良久,乔鑫才勉强镇定下来,道:“结果倒和我想的有些出入。”

    煜叔笑道:“真出人意料呢。听你介绍了那么多背景,分析了那么多线索,还以为乔先生呢未卜先知或者稳操胜券,看来再聪明的人也有算错的时候,难免的。不过刚刚似乎我也受到怀疑有了嫌疑,那么可否让我也看一眼你手中的报告单?”

    乔鑫最终还是把报告单递过去,煜叔见结论出写着:“基因比对结果双方基因相似度xx%,有近亲血缘关系……”

    煜叔俺想,结果好才是真的好,笑到最后才是真的笑,那个组织也算是有点本事,还好当年趁着权势滔天的时候办了vip,总算办了件靠谱的事。

    他递回去,微笑道:“幸好科学是不会撒谎的。一场误会,是不是可以解开乔先生你的心结了?”

    乔鑫隐忍不发,并没有回答,而是若有所思,煜叔觉得他可能并没有完全相信这个结果,也许会去追查或者复查什么的,不过那就是下一次的事情了,至少这一局己方完胜。

    煜叔又道:“既然是误会,那么你和你家煜叔之间的事就和我这个外人无关了。若你还怀疑我对他有所谓的影响力的话,那么趁这个机会我不妨也向乔先生辞行,娇姐那边应该没什么大事,我就此搬回去。改日再登门道谢。”

    乔鑫最终还是点头,然而并没有到此为止,而是让阿德把“煜叔”送出房间,只留下陈墨澜和他两人。

    陈墨澜版煜叔心下一沉,暗想:又搞什么?难道连科学也不信改迷信了?

    且看他作为。

    煜叔沉着应敌。

    乔鑫不是很熟练地推着轮椅,推到窗边,外面海风有点吹过来,闷热的气氛也吹散一些。

    他甚至变戏法似的从口袋里掏出烟和zippo打火机,无视陈墨澜吗微微抗议的目光道:“陈叔,你不介意听听我和煜叔的故事吗?”

    煜叔暗想,哪里有什么故事!如果有的话也是农夫与蛇的故事,不好听。

    然而他作为客卿和嫌疑犯的身份并没有拒绝的立场,只得沉默做默许解。

    乔鑫道:“我从来到煜叔身边的那一刻起就知道必须要小心应付他,他虽然是抚养我长大的人,可也是害我成孤儿的人,更是随时都会毫不留情背弃我的人——只要我不‘好用’……”

    煜叔按捺住心中的愤怒,面无表情道:“哦?可是我怎么听说你是他的友人之子,素来对你不薄。”

    乔鑫看了他一眼,苦笑摇头道:“你听说的版本一定是我是乔承的儿子,乔承是为桑煜而死,所以煜叔对故人之子照顾有加。”

    乔承——一个尘封多年的名字;一个连接了煜叔和乔鑫人生轨迹的人;一个偶尔还会出现在煜叔梦境中的男人——他因为他的死亡和煜叔的不曾拥有而升华,煜叔终其一生也不会忘记他了。

    乔承和煜叔是发小——当然,这是后来乔承死后煜叔追封的,或者说拿来追忆他的时候对自己和所有人的解释,按照当时他们的身份和地位来说,大概是类似于伴读或者少主和家臣之子。

    乔承的父亲跟了乔老爷子一辈子,忠心耿耿,等到桑煜少爷出生,就送了两岁的儿子来给做伴。

    可惜他送来的这个最小的儿子并不是个做家臣最好的人选。大概一个家里孩子多了总会出现这样那样的角色,而乔承是个浪荡子,爱玩会玩淘气总是嬉皮笑脸的不正经,只是他生的凑巧便被送来给老爷子家的少爷做伴。煜叔还是小煜宝宝的时候,从能记事起似乎身边就总是有乔承那个总是一脸坏笑的小子——那时候他并不喜欢他。

    小煜宝宝能记得的最初的事情之一便是乔承趁大人不注意偷喝吃了他的食物。

    时间和地点都已经模糊不清了,能记得的大概就是自己被固定在一个比较狭窄的空间里,前

    面放着一张小小的桌子,上面有一个碗,——这么想也许是在婴儿车或者类似的什么地方,大人都不在,乔承的脸突然出现在上方,嬉皮笑脸的,突然就拿走了碗,很快地吃了起来,不一会就吃干净了,放下,走到一边。自己感到很愤怒,挥舞着手臂,然而因为身体动不了,也不能走路,只能呀呀地叫着,挥舞着手臂。大人走进来,来检查他的下面,自己冲着乔承的方向不停努力,愤怒地要去打他,然而大人很显然误会了他的意图,并没有怎样,乔承一边装乖一边趁大人不注意向他吐舌头做鬼脸……之后的事情就又模糊不清了,之所以能记得这个也许是因为那天挨了饿,或者被欺负的愤怒使然。

    也许这件事情决定了小煜宝宝能说会道能走路时候起就对乔承不友好。

    “少爷少爷,这个是蝈蝈,我借给你玩。”乔承早就不敢偷吃他的东西了,还不时拿自己得意的玩意讨好少爷,然而穿着奶白色新衣的小鱼宝宝是很有派头的,并不打算给人巴结的机会,把傲娇的小小头颅摆来摆去。

    乔承以为他害怕,就更加拿那虫子来吓唬他。

    小煜宝宝生气了,他伸手抢过虫子,丢到地上想给摔死,然而摔下去之后,蝈蝈没有死,而是——跑掉了。

    乔承的脸垮下来,小煜宝宝看了看他,转身就跑,跑到爷爷那里仰头眼里含点泪花告状道:“爷爷,乔乔拿虫虫,怕。”

    ——大概就是恶人先告状吧。

    乔承在桑煜的童年和少年时代充当的都是讨嫌的角色,少爷喜欢的是温柔又认真的人,而乔承却恰恰是那种大咧咧四处撩闲不严谨的人。那时候还是小煜的煜叔并不能预见到自己将来竟然有爱上这样一个人的一天……

    第67章

    当少年桑煜陷入和他那个面兜一样温柔而无用的哥哥的初恋里时,乔承还不知道在哪里和哪个女人在胡搞瞎搞,他知道自己不得少爷的喜爱,也没了巴结的心思,每次见面的时候还是那么嬉皮笑脸的不正经,依旧被少爷嫌恶着。

    然而别看乔承那个样子,他的学业倒进展的不是一般的顺利,因为从小是少爷的伴读,功课也相当说的过去,桑老爷子也相中他父亲的忠心,公开表示乔承书读到哪个程度桑家就供到哪个程度。乔承一不小心就早煜少爷一步出国读学位去了,等到煜少爷到美国的时候乔承更是受桑老爷子的拜托而转学却了少爷的学校,打点一切,继续伴读生涯。

    于是,不管桑煜待不待见乔承,乔承乐意不乐意自己的身份,命运或者什么的都把他们安排在一起很多年,虽然这很多年里几乎也没什么事情发生,虽然这很多年当时就像吃饭睡觉一样理所当然浑然不觉,有的时候甚至还会厌倦——这些都是乔承死后煜叔回想起来才发觉的,只是当时已惘然……

    煜少爷知道哥哥死讯的那个晚上,丢掉了所有可疑的蘑菇,在厨房里站了一会,晚些时候,他去了夜店,喝了不知道多少不怎么高贵的啤酒,迷迷糊糊的被一个笑容略温柔羞涩的男孩搭讪了,青年煜叔酒后失德,忍不住喋喋不休的用母语和那人说自己的哥哥,这样那样那样这样,说自己将来打算回国后就给他开一个酒店,让他过上更好的生活,说自己只要偶尔去他那里吃顿饭就满足了,说了好多有的没的,那人只是困扰地听着,渐渐地有点不耐烦了,醉酒的青年煜叔坏心眼地说个不停。突然那人看向青年煜叔的身后,用英语说了句什么,转身就走掉了。

    青年煜叔用中文喊道:“喂!你这个人怎么回事?!我还没说完!!”

    有人把手放在他肩头,附耳道:“少爷,有什么话你对小的我说吧。我做你的垃圾桶。”

    青年煜叔身形一顿,半醉半醒中警铃大作,会用这样不正经的声调自称“小的”的人,就只有乔承一个。

    乔承什么时候来的?他刚才说的那些有的没的他有没有听去?他怎么、怎么这么招人烦!!

    青年煜叔颇有点恼羞成怒,借着酒劲愤怒地回过头去瞪着他道:“垃圾桶?你、也、配!”挥手给了乔承一拳。

    酒吧里不缺少闹事的,也不怕闹事的,两分钟后青年煜叔和乔承便被一起丢弃在酒吧后巷,后面的事情煜叔并不能很清楚的记得,只有几个片段,比如在车上从眯着的眼缝里看到的流光浮影,在浴室被扒掉衣服……第二天早上他醒来的时候已经在自己的大床上,口渴的要命,睁开眼的一刻意识十分茫然,需要从“我是谁”这样的问题想起,一直回忆到昨天打了乔承为止,之后就再也接不上了,想到这里他心里有不好的预感,也顾不上渴,忙查看自己的身体——□赤身裸体!

    青年煜叔并没有裸睡的习惯,他确定自己不会在醉到那种程度的情况下能把自己扒得这样干净……乔承!

    青年煜叔又用某种方法感觉了下自己某个难以启齿的部位是否有异样,还好,谅那厮不至于胆肥到做下那事。

    然而,就在煜少爷心情如过山车般转来转去的时候,乔承没敲门就走进来,手里拿着杯水,看到他醒了,张嘴不正经笑道:“少爷!你昨晚太热情了,可把小的累屁了……”

    煜少爷额头黑线不止,随手抓过一个砸过去,骂道:“放肆!随准你进来的!!滚出去!!”

    乔承矫捷地闪身躲过,仍旧不正经道:“少爷,您怎么这样对待小的啊?小的昨天鞍前马后在床上服侍您就寝,除了女人,我都没这么尽心尽力给任何带把的洗过澡……”

    如果不是因为现在全、裸,不得不躲在被子里,煜少爷就跳起来把他杀了。

    虽然很添堵,然而在乔承式的“服侍”下,青年煜叔渡过了哥哥死之后最难过的那个阶段,乔承会这样不知道是不是桑老爷子特意交代过,不过即便是煜叔也不得不承认自己并没有表面上那样反感乔承的陪伴了。

    当然这还不是爱。爱情什么的,哪里有这么容易?又哪里这样紧凑!

    当确信青年煜叔从里到外都恢复差不多了的时候,乔承又恢复了之前那个少爷烦就躲,少爷需要就顶岗的那个没有多大存在感的家臣之子。直到桑老爷子猝死,家族剧变,内乱迭起,青年煜叔中断学业从美国果断回国收拾大局,那时候陪同他一起回来的还是乔承。

    在接下来的血拼日子里,乔承及其父毫不犹豫地站在了煜少爷至一边,力挺他正统继承人的地位,为此,乔家人前赴后继死伤惨重。

    煜叔在乔承父亲的墓前郑重承诺:苟富贵,勿相忘。

    乔承那时候微笑着说:“少爷,我们只是做了姓乔的该做的事情,不需要您的承诺。”

    青年煜叔的心微微一动,道:“为什么这个时候你还要笑呢?”

    乔承道:“不然我该用什么表情来面对少爷你?”

    煜叔道:“难过的话就哭出来也无所谓。”

    乔承微笑着说:“好啊。”尽管眼神已经很悲哀了,可是乔承还是没有哭出来。

    从那时起乔承就是特别的。

    煜叔信任他,虽然不是相信他说的每一句话,可是不知道为什么深信他不会伤害自己。

    煜叔是gay,一切已经注定,跟了他那么多年的乔承自然知道,他大概也知道了少爷对自己的那一点点特殊的情谊。

    乔承并没有表现出拒绝,可是也么有接受,他若无其事,他仍旧不正经地笑,忠心耿耿。

    暗恋虽然另有乐趣,煜叔也擅长此道,然而此次他打算妥善解决来着,乔承不是他哥哥,现在不是从前,很多事情煜叔觉得自己可以掌控,或者是或者不是,并不需要似是而非。

    某天,只有煜叔和乔承两人去赴一行鸿门宴,那是一次之前就可以预见有相当风险的谈判,然而对方是煜叔这边十分有必要争取的对象,煜叔被要求轻装简行,为表诚意,煜叔只带了乔承一个。

    在去的路上,煜叔突然觉得有说点什么的必要。于是他看着窗外,道:“我喜欢你。”

    乔承顿了一下,噗了。

    煜叔有点恼羞,道:“你笑什么?”

    乔承道:“少爷,咱们早就从中学二年级毕业了。”

    煜叔也有点脸红——他确实不擅长告白之类的事情,从来没有过,也不知道该说点什么能挽回面子,不说的话又有点像生闷气,于是反将一军,慢声道:“你是怎么想的?”

    乔承笑道:“什么怎么想的?”

    煜叔沉声道:“不要让我说第二次!”

    乔承就一边开车一边摸了摸下巴,道:“少爷,我想——今天那个老金没准在耍什么花招,一会你要小心点。”

    煜叔哼了一声,不语,心里甚至有点恨乔承了。

    一个小时后,仍旧是在这条路上,换成煜叔把车开得飞快,乔承在副驾的位置上,血流不止。

    煜叔的心慌了,就连他自己感觉子弹飞过来的时候都没有这样慌乱——当然也许是他迟钝,没有那个时间,而现在,就在他身边,时间那么漫长,足够他品咂恐惧,失去这个人的恐惧。

    “乔承!我带你去找医生!你不许睡!给我挺住!”

    乔承连笑的力气都快没了,“少爷、我、我有个儿子……”

    煜叔什么都听得见,可是也什么都听不进,“你不要说!我们马上就到医生那了!以后你有的是时间告诉我!”

    然而乔承并不这样认为,“我有个儿子……十岁了……去年才知道……是我的儿子……”

    煜叔吼道:“你现在为什么和我说这些?”

    乔承道:“我从前不敢告诉你……我知道你喜欢我……我……你……”没了声响。

    煜叔喊道:“乔承乔承!你说什么?你再说一遍!!”

    然而那一句未了的话恐怕只有等到黄泉路上忘川河前才能再次聆听了。

    这么多年来煜叔很少回想起当时的情景,因为想一次难过一次。他做这一行就注定了见惯生死,哪怕是自己的生死也未必有多重要,然而,乔承的死对煜叔的触动和打击不可谓不大。

    他很少用心放在什么人身上,然而放一个死一个爱一次伤一次……

    办完乔承的丧失,煜叔找到了乔承的儿子,那孩子被乔承养在某个儿童之家,仿佛是为了弥补对乔承的那份感情,煜叔把那个叫做乔鑫的孩子接到自己身边,抚养起来。然而,煜叔把一切埋藏起来,从不对那孩子提起他的父亲,乔鑫也不说。

    这样还不够吗?

    这里还有别的什么隐情吗?

    在尘封了这么多年,乔承这个名字以这样毫无防备的方式被提出来,那根联系着他们的隐形的带子突然显露出来,并且隐隐有着阴谋的味道,乔鑫居然说:“你听说的版本一定是我是乔承的儿子,乔承是为桑煜而死,所以煜叔对故人之子照顾有加。”

    煜叔不动声色道:“难道不是吗?”

    乔鑫摇摇头,“那只不过是乔承撒的一个不高明的谎言。”

    作者有话要说:呃,今天早上从大栅栏附近某个小巷穿行的时候发生了一个悲剧:

    当时我刚离开旅馆,在去找食的路上。彼时我脚踏橘黄色全窟窿鞋,穿了件铁灰色吊腿亚麻灯笼裤,上身一件同色系棉质紧身t恤,勾勒出acup的胸,一张刚洗过的饼脸,上有两双刚醒来略肿眼泡,一双新描卧蝉眉,背上不大不小一个双肩包,风华正茂地穿街走巷。

    在必经之路上,某个不知道啥店的门口坐着一上身赤裸的汉子,那汉子也没啥可说的,乜斜着过去,大声道:“哎哟,韩国人。”

    俺已经走过去了,想了想,实在心有不甘,回头回嘴道:“中国人!”

    那汉子意外道:“您打扮的可真像。”

    俺就一身灰色地继续赶路了。

    后来俺想了下,也不能怨人家汉子,恐怕是俺给祖国人民抹黑啥的,想来俺那裤子因为要达到飘逸的效果或者就是为了掩饰腿短啥的吧,故意做成低裆的样子,故,客观上大概有点“身高五尺,裆部以上三尺,裆部以下两尺”的效果……

    虽然当时是微笑着回嘴的,然,心里不是不略苍凉的……

    或者,俺当时应该回一句“阿西巴”?……

    第68章...

    乔鑫说那不过是乔承的谎言……

    什么谎言?

    为什么?

    煜叔来不及体味哀伤愤怒,只是茫然……为什么?为什么那么信任的乔承要在临死前那样说?为什么把乔鑫推给自己?难道乔鑫在十几年后所做的一切正是乔承所希望看到的?难道他竟是恨着自己的?……为什么?……

    煜叔只是茫然,“那么,你究竟是谁?”

    乔鑫道:“我?……这么多年我已经差点忘了自己的本名……不过我十岁之前确实生活在另一个名字之下,那个时候我叫林北辰——没错,我是林北辰。”

    “林北辰……”煜叔在脑海中搜索着林姓人家,无从查起。

    乔鑫掐灭了烟,眼睛一直看着海的方向:“我是林北辰,我父亲叫林大忠。”

    煜叔一再回忆着关于“林大忠”的一切,然而徒劳,他确信自己并没听过这个莫名其妙的名字。煜叔记忆力一向还不错——一个能够能够在重生之后记得前世风雨的人记忆力大抵是不错的。然而,他遍寻脑海仍旧不记得自己和这么一号人物有过纠葛。

    即便乔鑫说出自己的本名,疑问仍在继续,煜叔心中的无措和苍凉一点点在扩大,他简直不想听到那个答案了。阴谋或者背叛,煜叔早已经累了。

    乔鑫哼笑了下,道:“如果是煜叔的话,也一定不记得林大忠是谁,他不曾听说过他的名字,也没有见过他,不过就是对这样一个素未谋面的人,煜叔像捏死一只蚂蚁一样断送了他的性命。”他开始回忆十岁之前和父亲在一起的生活,低声的,一点点讲着,有些内容因为年代久远而略显模糊,他将这些童年旧事封存在灵魂最深处的箱底,轻易不翻动,一翻动便是前尘旧雾。

    林大忠只是乔老爷子时代里一个不入流的马仔,和许多从业人员的职业轨迹一样毫不出奇——中学辍学的问题少年早早混迹江湖,却永远只能做大哥们的垫脚石,和问题少女姘居算是唯一的福利,可是风流过后只剩下个两岁的儿子——老婆跟一个卖哈密瓜的跑了。还不到三十岁的时候他似乎就已经没有什么前途和希望了,整日和狐朋狗友沉迷在酒精和看不见摸不着听听就算了的的江湖义气里,做着捞偏门发迹的春秋大梦,睁开眼却穷得家徒四壁,家不成家。

    十岁之前的林北辰每天放学之后回到家里,面对的要么是空无一人的屋子,要么就是乌烟瘴气的场面。没人的时候,林北辰就会松一口气,快速给自己做点饭,写完作业,自己去睡觉。如果家里高朋满座,那么多半这个夜晚对林北辰来说就有点难过了。

    如果他要小心翼翼地溜回自己的房间去那多半是不可能的,父亲在那班同样下级流氓的朋友年前总是“呼儿将出换美酒与尔同消万古愁”,运气好的时候林北辰可以把剩下的那三毛五毛的留下做零花钱——既然他家里从来没有零花钱这个名目,那么这便是他唯一的收入来源了。林北辰总是小心地经营他的财政,上学的时候只要可能兜里就揣上五毛钱,只是为了在和同学们一起放学回家的路上其他孩子都跑去买冰棍的时候他不至于咽着口水说我不想吃。可是即便是为父亲打酒跑腿挣个三五毛钱这样的打工也是存在风险的。

    有一次林北辰奉命去买一条叫“琥珀香”的廉价的香烟,可是到家的时候发现不知道什么时候外包装坏掉了,一条烟掉了几包,林大忠十分恼火,当场一巴掌扇过去他,骂他是个吃啥啥不剩干啥啥不中的杂种,踢着他的屁股回去找那掉下去的香烟。

    林北辰肿着半边脸,弯着腰,在路灯下沿着原路一点点找回去,只在泥泞路边的石头缝里找回一盒,其它的多半已经被路人捡走。

    夜愈深沉,林北辰执拗地在路边来回逡巡寻找,他不敢就这样回去,喝过酒的父亲对他来说就是暴徒,而那个家里也是充满了暴力的危险地带。他虽然年幼,可是已经感受到了生活的艰辛残酷,并被迫承担了人生第一份重要的工作——一个没有前途的乖戾单亲父亲的出气筒,这是林北辰唯一知道的安身立命之道。

    那天的事情还不至于到最糟糕的地步,在午夜时分林北辰带着绝望的心情在寒冷和饥饿的驱使下回到家,发现满屋子的烟酒臭气之外,就只有醉得不省人事的父亲和那班“叔伯”瘫睡在各个能睡人的角落。父亲居然忘记揍他就醉死过去了。

    可是林北辰没忘,这样的日子不是一天两天,不是一年两年,他一直就是这样过来的,父亲说不定什么时候因为什么理由就会收拾他一顿,他需要时刻谨小慎微,小小年纪察言观色的本事已经很熟练。而林大忠发现他能找到的正大光明打儿子的理由越来越少了,林北辰用自己的能干和懂事消极反抗着父亲的拳头,于是——做父亲的只好不需要任何理由地打儿子了,他宣称自己有这个权力。

    林北辰九岁那年的暑假,学校组织去帝都著名学府的夏令营,整整一个星期在b大和q大体验最高学府的氛围。虽然价格不菲并且有成绩限制,然而报名的孩子络绎不绝,不少家长动用关系想把自己拿成绩平平的孩子塞进去“玩”一趟,反正暑假呆在家里也不过是上上琴棋书画舞蹈奥数什么的。不过学校也人性化地留了两个半费名额给年级成绩最优秀的学生,其中一个是林北辰。

    当老师把这个好消息告诉林北辰的时候,他冷静地回答说自己不会去的,他家里没有钱。

    老师道:“既然是半费就不需要那么多钱的,交通和住宿费都是学校出的,你家里出点伙食费和游览活动的门票就好了。”

    孩子的眼睛闪了闪,仍旧灭下去,道:“吃饭的钱还好说,我只要每顿吃点馒头就好了,可是——老师,帝都游览的门票是不是都很贵的?”

    老师有点心疼这个孩子了,道:“具体费用还不清楚,如果这个方面还有问题的话,老师借给你一部分也没关系的。”

    林北辰道:“谢谢老师,可是我想我爸爸是不会让我去的。”

    老师道:“为什么?”

    林北辰道:“我爸爸大概会觉得我们家穷,却硬要出去和那些有钱人家的同学一起是不应该的。”

    林北辰给老师行了个礼,默默走出教室。

    老师眼圈有点红地看着那小个子的孩子的背影,心有点酸。

    这个年代已经不流行家访了,班级里单亲家庭的孩子也越来越多,不是哪一个都需要你的同情和操心,可是老师还是决定对林北辰这个懂事优秀却超越贫穷线以下的孩子家里做一次家访。

    然而她选的日子正好是林大忠和朋友推杯换盏吞云吐雾剖心沥胆的日子,老师敲开家门看到这样一幅流氓聚会的画面,惊悚地说不出啥,那班流氓啥的见是的年轻眼镜娘,无差别地出言调戏,“哟,大林!你几时搞上这么细皮嫩肉的小娘们?共产共妻哈!”

    林大忠不认识老师,又不像是个圈子啥的,也摸不着头脑,正犹豫着,他儿子林北辰从房间里走出来道:“老师你怎么来了?”

    老师结结巴巴道:“我、我来家访……”

    那班流氓彼时都喝了点酒,又纷纷嚷着什么“小老师容易搞”,把一个未婚大龄女教师吓得花容失色。

    好在林大忠天良未泯,把那班损友劝骂回去,搓着手对老师道:“不好意思,老师让你见笑了,哥儿几个开玩笑的,别害怕……内个,是不是我家那兔崽子在学校闯什么祸了让你追家里来批评了?你别客气跟我说,我揍他!”

    老师连忙摇手,简单地把来意说了,林大忠果真就挠挠脑袋,皱着眉为难道:“我们家也不是没钱啦……我不过是不想让小孩子这么点年纪就那么虚荣哈哈……”其实虚荣的是这个贫穷的爸爸。

    老师匆匆走出那房子,在接近巷口的时候听到后面有小孩子的脚步声赶上来,林北辰气喘吁吁道:“老师我送送你。”

    老师心里一暖,刚刚兴起的不能管这个闲事的念头又动摇了,摸摸他的脑袋道:“你爸爸不会因此揍你吗?”

    林北辰摇摇头,道:“不会的。我觉得我爸爸挺喜欢老师你的。”

    老师只当是童言无忌,暗下决心再次再跟那个林爸爸争取下夏令营的事情。

    过了几天,老师给林大忠打电话约谈,出人意料的,林大忠并没有推三阻四,而是穿了件花衬衫就跑过来了,并且言辞热情,态度诚恳。

    老师和他说了什么旁的人并不清楚,只是那天林北辰回家的时候罕见地发现他爸爸在家,并且没有喝酒什么的,而是一个人蹲在院子里吸烟。

    林北辰心里慌了,他爸爸道:“你手里拿着什么?”

    林北辰就把手里的袋子藏到身后,他知道没用,可是还是害怕地下意识这样做了。

    林大忠没有往常那样凶神恶煞地踢过来,而是招招手。

    林北辰就提心吊胆地慢慢挨过去,他爸爸把那袋子东西拿过去一看,是一袋子塑料瓶子,立起眉毛道:“你去捡垃圾了?!”

    林北辰低头道:“我、我碰巧捡到的。”情急这下他撒了个不高明的谎,实际上这几天每天放学他都跑到远一点的公园附近的垃圾桶里翻塑料瓶子,然后拿到废品站卖钱,今天是想到家里拿上昨天叔伯们喝过的易拉罐一起卖才带回家,结果被鲜少这个时间回来的父亲撞见。

    林大忠高高扬起手,林北辰闭上眼睛打算硬挺,然而,那意料中的拳头意料之外地并没有落下来。

    良久,林大忠叹口气,摆摆手道:“算了算了,小崽子知道自己攒点钱也不是坏事,将来也许还要指望你赚钱养活我——不过你小子给我注意点,要是被熟人撞见丢了我的脸回来我打死你!”

    没挨揍的林北辰已经觉得赚到了,即使被口头上警告下也没什么,立刻点了点头道:“我都是到城北公园那边,应该没人知道的。”

    林大忠仍旧蹲在那里吸烟,吐了口烟,道:“你小子攒钱是想去那个什么营的?”

    林北辰缩了下肩膀,摇摇头。他知道即使是捡一个暑假的塑料瓶子也不够去帝都的费用,不过也许捡一年的话还有点希望,如果明年还有这个活动的话也许……

    林大忠仰着脑袋看天,道:“我听你们老师说你小子在学校干的不错,每学期都能考第一?”

    林北辰点点头。

    林大忠嗤笑了下,道:“真怀疑你是不是我的种了。我当年在学校的时候也是第一来着,不过是从后面数,那小□也不是个学习好的,你说你像了谁?”

    林北辰心里有点害怕了,他怕父亲因为自己学习成绩好而揍自己,然而并没有。

    林大忠又道:“第一名有奖状吧?你的奖状呢?”

    林北辰道:“放在我床底下的盒子里了。”

    林大忠指使他道:“去!拿给老子看看!”

    林北辰连忙跑进自己房间拿出一个稍大一点的鞋盒子,那个盒子的外壳是世界地图的图案,大概因为这个缘故被拿来做储物盒什么的,林北辰打开盒子里面有他的一些不值钱的小玩意和几张奖状,林大忠粗鲁地一张张翻看,里面不单有第一名的奖状,还有运动会啊诗歌朗诵啊优秀少先队员啊什么的,林大忠啧啧道:“md!老子长这么大还没凑近了摸过奖状哩!”

    林北辰又有点担心这些奖状被父亲因嫉妒而撕坏,然而也没有发生。

    林大忠丢掉烟屁股,用脚碾了碾,仍旧没有站起来,就那么顿了一会,突然道:“你小子去了那个什么营的是不是就能考到那里去上大学了?”

    林北辰那时候才小学三年级,离上大学还有十年之远,这个问题问得实在是傻,然而敏感如林北辰却从里面听出了一线生机,他想了想,轻轻点点头。

    林大忠眼睛里来了点热度,道:“那如果上了那个什么什么b大你是不是将来能赚很多钱?”

    林北辰不敢再胡乱点头了,然而林大忠高兴地推了他一下道:“一定是的,今天你那个老师跟我说你小子将来能做个有钱人啥的!哈哈!老子做不成有钱人老子的儿子还可以!”

    林北辰原来只觉得自己爸爸比较粗鲁,现在发现原来头脑也不怎么好。

    林大忠就突然大力地拍拍他的肩膀,下定决心道:“好!老子就大出血拿钱让你去哪个什么营的!你小子给我好好干!将来赚了大钱来一定要孝敬老子!听到没有!!”

    林北辰简直不能相信自己的耳朵,也不相信他爸爸能搞到那些钱,虽然对旁的人家来说只是微不足道的一点钱,然而对于这个无业游民不知道靠啥活下来的家庭来说就是一笔要命的巨款了。

    然而这些就不是一个九岁的孩子能够操心到的事情了,总之到最后他终于能够进入这个夏令营,在帝都的学府畅游了一个礼拜,最后还在闭幕式上作为学生代表作了发言什么的。

    这一个星期对于林北辰来说简直就像一步登天,没有打骂艰辛,没有惶惶度日,简直让人相信生活就是充满了阳光和理想和欢乐。

    老师也欣慰地发现林北辰的小脸上偶尔会露出一点这个年纪孩子的微笑来。

    环境决定人——这是真的。

    在林北辰回家之后,改变仍在继续,他那个懒散得要命的父亲居然变得稍微有那么点样子了。虽然还和“叔伯”们聚会喝酒,不过听他们言谈父亲似乎打算找一份正经点的工作,不过他又没有技术又不愿意卖力气进展得并不算顺利。

    不顺利的时候林大忠照旧还是揍儿子出气,然而现在偶尔也有好好说话的时候,不过大多数就是问林北辰老师的事情,今天在学校又说什么了怎样怎样的。

    林北辰想,他爸爸这是动脑筋要给他找个后妈了,可是他又觉得这事不靠谱,他爸爸乘以10都配不上人家老师……不过如果老师能做他后妈倒不错——他也和他爸爸一样偶尔爱做点小梦啥的。

    林大忠当初随随便便生活的时候虽然觉得这个世界是不公平的,然而也没觉得活着有什么不容易;当他打算认真地生活一下,给儿子攒点学费,有机会的话像文明人靠拢靠拢的时候,却发现,活着,真tm不容易!他开始买彩票,然而连五块钱都没中过。

    就在这个时候朋友给他介绍了一个据说能狠发一笔横财甚至下半生不用干活也过得的活儿。工作内容如下——

    林大忠跟的老大是豹哥,豹哥的老大是彪哥,彪哥是阿b哥的小弟,阿b的上头人荣先生还算是有点体面的,在煜叔手下管理一方地盘。林大忠和煜叔中间的等级差别就好像村长和省长的关系,都在一个地界上,不过八竿子打不着。

    林大忠那个报酬丰厚的活儿却和煜叔有点关系,他负责把一个狙击手带进地盘,然后在狙击之后迅速带领他们撤退,简单点说——他的工作就是协助他人要他老板煜叔的命。

    林大忠没怎么想就答应了。捞偏门的要捞就捞个大的!

    再说名义上他是煜叔的人,可是煜叔那么多马仔,连他的名字都不记得,他又必要为了一个不知道他名字的人拒绝那么一大笔钱吗?谁会和钱过不去。

    于是在一个灯火斑斓的晚上,林大忠利用自己的身份,开车亲自将那个藏在后备箱的人带进了地盘……

    过程无需赘述,其结果只是增加了煜叔被刺客暗杀的记录而已,煜叔本人则再次大难不死,然而事情一层层查出来,很快就查到了源头,再顺藤摸瓜就摸出了林大忠这个瘪瓜。

    敌对势力的人要煜叔的命他并不在乎,因为天经地义,可是煜叔顶容不下的就是叛徒,他处理起来可是一点不手软,给负责清理门户的乔承的任务内容是——斩草除根。

    乔承负责清理过几次类似的事情了,微笑着接下来,毫无怨言。事后来复命也是一切顺利,煜叔并未再做调查,他日理万机,若每一件事情都亲力亲为怕不能够,疑人不用用人不疑。

    可是就是这样他毫不存疑的人做下的这一件毫不存疑的事情,在十几年后却爆出一个颠覆性的结局——乔承并没有按照他的嘱咐斩草除根,而是偷偷留下了那个叛徒的儿子,养在孤儿院里,并在一年之后临死之前将其托付给煜叔。

    没人知道为什么。

    第69章...

    乔鑫说到自己被放生的场景:

    “那天我放学回家,一进家门就觉得有点不对劲,空气里有点异常的味道,后来我才知道,那就是血腥的味道。在客厅里我看见一个男人站在那里,林大忠躺在地上睁着眼睛,我突然就意识到他是死了,我在垃圾堆里见过死猫死狗,都是这样一种冰冷灰暗的样子。那个男人——乔承,他真是个奇怪的人,直到今天我还是这样认为,他那时候笑着问我是不是林大忠的儿子,我不知道该怎么回答,怎么回答他才不会杀我,我明白他之所以杀了林大忠还不走就是在等我,等着杀掉我。

    “可是乔承并没有动手,他指着桌子上的那个被打开的印着世界地图的鞋盒子里的奖状说听你爸爸说你是个成绩非常好的孩子。我不知道林大忠在死前拿出这些东西干什么,大概是利用我求情,不是常见这样的情节嘛,呗擒的歹人张嘴就会说‘上有把旬老母下有嗷嗷待哺’——不过林大忠还是被干掉了。就像那些猫狗。

    “其实我当时怕极了,怎么能不怕,我只是个孩子,不过我也清楚自己是跑不掉的,只是有点麻木地站在那里,乔鑫微笑地看着我,说你真是个有点意思的孩子——听说你将来是要去上b大的?那还真巧,我也在b大念过两年,如果你能活下去我们就会成为校友。

    “我不知道怎么又了勇气就对他说‘我想活下去去上b大,请你让我活下去’——我记得自己似乎是这样说的。乔承说那可难办了他得到的命令是‘斩草除根’,草已经斩了,根不除的话将来会很麻烦。我当时听了不知道要怎样好,哭是没有用的,何况一边哭一边死怎么想都觉得有点悲惨。我努力瞪着他。

    “大概是觉得我这个表情有趣乔承笑出声来,他说你果真是个有意思的孩子,你父亲在死前一直说之所以这样做是为了给你攒学费,让我放过他,我让他选择——如果必须死一个人的话,是选择自己死还是儿子死。乔承让我猜我父亲的回答。我说我爸爸选择让我活下去吗?乔承就继续笑着说:‘你可以用以后的人生来思考这个问题。’

    “乔承真是个奇怪的人,我到今天还是这样认为,他大概喜欢给人留这样毫无意义的悬念,让纠结医生也想不出有把握的答案——这似乎是他的乐趣。

    “不管怎么说乔承留下了我的命,给我改名字乔鑫,把我寄养在儿童之家,然后他告诉我,如果哪一天他死了,有个人会来找到我,那个人长得很好看,就是他要了我爸爸的命,而乔承说他自己不过是那个人的一把枪,一把偶尔只有火药没装弹头的枪。”

    乔鑫的故事到这里稍微告一个段落。

    后来的故事,煜叔也能想到了——一切如乔承所料。

    乔承……

    乔承……

    煜叔的心几乎要滴出血来,他竟然被一个死了那么久的人伤得如此之深,也许乔承用这种方式宣告了他的存在——他一直未离开煜叔的生活,一直一直。

    乔鑫又点了根烟,道:“我有直接问过乔承,需要我为他做什么,我那时候就知道这个世界上并没有免费的午餐,如果你想要那两毛钱,就要弯腰自己去捡那个塑料瓶子。可是乔承笑了笑并没有回答,他说你活着就是我想要的。

    此后很长时间我一直在想乔承到底要我做什么我的用处是什么——鬼才知道。

    一年后我见到了煜叔,见了煜叔,见到他的时候我明白了几件事情——

    第一,乔承死了。

    第二,这个人果真长得很好看。

    第三,我从此之后要以乔承儿子的身份活下去。

    第四,这个人就时刻能知道真相知道了真相就会毫不犹豫杀掉我的人。

    我就是怀着这样的心情在煜叔身边长大的。”

    煜叔用空洞的声音道:“所以你恨他?”

    乔鑫看了他一眼道:“我没这样说过。林大忠要杀煜叔换钱,煜叔就用他杀一儆百,这个很公平——开始我只是怕他,怕被他知道真相,怕被他杀掉——如果说恐惧导致仇恨,那么我也可以说是恨着他的;反之,安全感可以导致爱情的话,那么后来压着他的时候我觉得自己早就爱着他了。艹他让我有安全感,我可以掌握自己和他的命运,我可以这样和他一起生活下去——这样不是很好吗?”

    煜叔道:“你真变态。”

    乔鑫道:“我吗?”他笑了笑,“还好吧,换做别人未必会更好。再说这世界上不变态的又有几人?捉迷藏躲到另一个世界的乔承也好,只会玩弄鸭子打定主意不爱任何人的煜叔也好,都得了要命的病。”

    煜叔冷声道:“既然治不好那么你也在去死的路上。”

    乔鑫想了半晌,释然一笑,掐灭那半支烟,道:“有什么关系,这样死也未尝不可。”说罢拄着拐,吃力地从轮椅上站起来,拄着拐转身一瘸一拐离开。

    煜叔忍不住在他身后叫住他道:“你为什么要告诉我这个故事?”

    乔鑫头也不回道:“……也许是因为一个人守着太多的秘密是件寂寞的事情,之前,虽然煜叔本人不清楚,可是我总是幻想着有一天能跟他坦白,看他脸上这样那样的表情,那样我们之间是不是会有所不同,不过我终于还是没忍心——我知道他喜欢过乔承。”

    煜叔暗自吐槽,想到:“说的好像很伟大,其实是因为不想再根基未稳的时候失去乔承留下的派系支持罢了。”确实,当初如果不是有这一部分死忠力量的支持,乔鑫想造他的反还要至少等上五年。

    乔鑫继续道:“如今就算我想对煜叔本人说这些,他也不能理解不会在乎。我只是想说出来罢了,这点事情。”

    “那么你今后打算怎么办?还觉得安全吗在你的‘煜叔’身边?”

    乔鑫道:“如果那个真的是煜叔的话,也没什么不好。煜叔那么骄傲,也许只有这样我才能真正拥有他。”说罢乔鑫就离开了。

    煜叔愣了一会,恨恨地想:“变态!”

    既然乔鑫这么想要来自桑煜的安全感就让他安全个够!……让特种兵打丫的!!

    第70章

    煜叔毫不拖泥带水地搬出了桑园,一想到乔鑫那小子从小就心机那么深沉地呆在自己身边,明明是杀父之仇却能做出那么乖顺亲昵的姿态,真是令人不寒而栗。煜叔原本以为自己便是无可救药的冷血一枚了,没想到他一生中遇到的几个人除了他爷爷他哥哥之外就没有几个正常思维的!

    特别是乔承……乔承……原本以为盖棺定论,人死了他的心也死了,可是这么多年之后承受了来自地狱的那一刀直插进他心尖上……煜叔自嘲的想,原来我还是活着,原来我还会感觉这么痛……乔承!一切拜乔承所赐!

    ……只是既然你的恨这么深沉绵远,那么当初又何必为我挡那颗子弹?……原来即便认识一个人很久也未必能够了解一个人的内心,比如乔承,他的心眼太坏了……

    煜叔回到家便接到那组织打过来的回访电话,“怎么样?dna鉴定什么的果真没出什么纰漏吧?”

    煜叔冷声道:“你们用了什么法子?骨髓移植还是什么?”

    对方谦虚道:“没什么,只给了医生一点点钱就能随意更改数据了,国内的情况正是如此。”

    煜叔道:“乔鑫没那么好糊弄的,如果我没猜错他一定会复查的,而且不是一次。”

    对方倒是很有把握道:“你放心,这点事情我们都搞不掂的话就真的不好意思向你要那个报酬了……你看看什么时候方便是不是该把东西给我们了?”

    煜叔道:“你说的也太容易了吧,我还是那句话,赖账的事情我倒是不会做,不过,事情没有真正了解一天,茵梦就一天不属于你。还有,设法帮我通知那个特种兵——让他只要可能每天揍乔鑫一次,不用打死打伤,那样会让他反弹,只是不要让他好过,每天鼻青脸肿的就好了。”

    挂下电话煜叔闭上眼靠在沙发上,他是有点累了,报复什么的本来就不是非此不可,是乔鑫逼他的,可是却牵扯出十几年前的另一起背叛……乔承……该死的!

    煜叔觉得自己不应该过多地纠结于过去的梦魇里了,那是个大泥淖,陷进去拔不出来就会吞噬一个人的精神和肉体,是时候moveon了,他需要多考虑此刻、现在、当下、比如说……工作什么的。

    律师戏还在如期顺利拍摄,预计大概是十多集的精品剧,如今已经拍了六集,不过剧集的宣传和花絮之类已经开始着手;下一个工作也在洽谈中,他那个能干的经纪人带来一个不错的消息——据说好莱坞方面正打算在为一个各方面煜叔都比较适合的角色试镜演员;过几天便是电影节……要做的事情太多……乔承……好吧,这里没乔承什么事!

    ……乔鑫……死孩子等着挨揍吧!

    电影节之前,经纪人阮仲渠告诉他,此届电影节影帝评选就没他什么事了,(本来也没煜叔什么事,他连一部担纲主演的大屏幕之作就没有。)不过,幸运的是他凭借杨素一角入围了最佳男配角的角逐。

    煜叔对此倒看得很淡:“不过是张导的片子面子大,跟我关系不大。”

    阮仲渠点点头道:“你能这么想我觉得很好。”

    ……毒舌男还是这么不可爱啊。

    电影节当天,煜叔并没有所谓的盛装打扮,不过也是衬衫西服领结一个都没有少地走了红地毯,即便在那个星光熠熠冠盖云集的地方,叔的光芒还是无法被掩盖,存在感和气场是骗不了人的,加之有风闻他有入围最佳男配角,故而,短短的红地毯几步路上还是谋杀了不少菲林。

    为了博眼球,阮仲渠更是不惜安排张斯跟他一同入场,摆明了卖腐,张斯还主动地把手搭在他肩膀上大方摆pose,闪光灯那个闪啊,狗眼都快保不住了。偏偏有的卖的就有买的。对此煜叔多少也有些无奈,只能入乡随俗地随意站在那里消极配合一下,脸上不自觉地摆出职业的微笑。

    张斯稍稍偏过头凑近了耳语道:“陈叔,你怎么笑得有点像狐狸?”

    这个微妙的近距离耳语又引发了一轮闪光弹什么的。

    煜叔微笑道:“大概是因为你笑得像只**。”

    在指定位置上坐下之后,煜叔留心观察了下出席的人,当然他眼拙大部分人还是不认得,却也有些熟悉的面孔,甚至还有意外惊喜——桑竹楠和杜泽坤也来了,坐在一处。

    煜叔的座位自然爱着张斯,他对张斯笑道:“我可是看到你的两位好朋友了。”

    张斯很快也发现了他们,脸色变了变,最后还是嫣然一笑,道:“现在我跟他们可是没关系了。”

    煜叔坏心眼逗他道:“从情敌到朋友,他们进展得挺顺利的。”

    张斯有点恨恨道:“当然顺利了,变态遇变态,悻悻相惜嘛。”他觉得自己无端被利用了一回,当初不明就里还吓得什么似的,结果成了有钱少爷无聊游戏的一个情趣道具!

    瞪着杜桑两人看,桑竹楠四处看了看,很快也发现了张斯,看过来,有点愣愣的,杜泽坤随后眼神也到了,冷冷的,张斯就挪开目光看着前面。

    这一段眉眼官司打得难解难分,背景是喧嚣红尘,觥筹交错,一世繁华,显得格外意味深长。

    煜叔想,小孩子们还真是健气,自己也有够无聊的,闲来看这种游戏。

    电影节表面上风光和谐,大家齐聚一堂其乐融融,共享盛世年华,然而,看不见的台面之下却暗潮涌动,多方势力博弈,一个不好便一石激起千层浪,水太深轻易趟不得。

    煜叔没想过要趟这浑水,包括他入围,心里清楚也不过是做个分母,已经算是意外之喜,轮到最佳男配角名单公布的环节,先是播放几段入围作品的片段,依次抱上名来。

    煜叔所饰演的杨素慷慨赴死的那一段凄美镜头在屏幕上短暂驻留,煜叔还是第一次在看见这么大尺寸的自己的脸部特写——他甚至没有参加首映什么的——有点吃惊。

    观众报以掌声,然后是紧锣密鼓的音乐,颁奖嘉宾笨手笨脚地打开那信封,对着麦克道:“最佳男配角奖——土根!”

    接下来就是一生呀呼,土根从座位上跳起来,笑出俩酒窝,跟周围人纷纷拥抱什么的,镜头给上,大屏幕出现了他的特写。

    土根今天的着装还是很下了一点功夫的,灰色鸭舌帽,蓝v领衫,紫色紧身裤,很潮很敢!

    张斯懒散地拍着手,对煜叔耳语道:“他站在那个位置上唯一的理由是他签的公司比较好。”摇摇头,“你比他强多了。”

    煜叔听了也就一笑了之。

    颁奖典礼之后还有大大小小的酒会,云天娱乐在电影节上也并非铩羽而归,多少也有点紧张,于是庆功宴什么也免不了。做这一行的就是有一点不好,应酬式的加班太多,而且戏里戏外不分,甚至功夫全在戏外,

    在去卫生间方便的时候煜叔的小便池胖站着一个棕色头发的矮个子男人,煜叔开始没注意,只是随性地释放着自己。

    然而那男人一边放水一边探头过来看了看煜叔的下面,看完之后还有点得意地吹着口哨,煜叔忍不住看了他一眼,是个鬼佬,此人抖抖,然后大摇大摆地走开去洗手。

    煜叔完结之后也过去洗手,那鬼佬用英语自语道:“中国男人真是‘小器’啊,所以数据才显示中国的女人有百分之八十没有高、潮……可怜的女人,难怪我来了才没几天,下、体都快磨破了……”

    煜叔用英语道:“这位先生似乎很满意于自己按摩棒的功能,不过按你的话你大概只相当于一只超大的生、殖、器的把儿,而不是个有思想的人——你似乎还为此而感到骄傲。”

    棕发人为旁边人能听懂他充满俚语和快速的英语而感到吃惊,不过随即意识到自己被羞辱了,道:“嗨!中国人!我不想被一个小jb说三道四!”说着伸出中指。

    煜叔不客气地一拳轰上去,两人打起来,结果那鬼佬被煜叔揍了。

    这么个小插曲煜叔自然不会放在心上,然而,回到会场,阮仲渠拉住他道:“机会来了,我给你介绍个人物,好莱坞那边来的,有传闻说是来物色演员的,你一定要好好表现,如果英语不行的话也没关系,我给你做翻译。”

    于是刚刚在卫生间偶遇的棕发小个子乌着一只眼出现了,见是煜叔吃惊道:“是你!小吊!”

    煜叔道:“原来是你,大把儿。”

    阮仲渠怪道:“你们见过?——呃,你的英语还蛮不错的。”

    结果几天后煜叔意外地被告知他得到了那个好莱坞角色试镜的机会,煜叔有点奇怪地去问阮仲渠怎么会这样,阮仲渠道:“派翠克觉得你的语言非常好,第二,他说你的拳脚功夫也不错,正好适合那个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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