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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74完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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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71周树彬,阳光与炮灰
? 我叫周树彬,今年27岁,明明眼看着离30岁大关也没多远了,可大家还是都习惯的叫我一声小周。都说我长了一张娃娃脸,显小。我也很乐意被大家这样小周小周的叫着,时间久了,甚至会忘了自己的大名。其实小与大的,还不都是一个名。
我从小就是个好孩子,爱学习,守纪律,听老师和家长的话,从不调皮捣蛋。所以小学三年级的时候班里评优秀少先队员,班主任给了我两道杠,我当时特别荣耀。可后来才发现原来班里两道杠的有好几个,三道杠的却只有一个,不是我。戴三道杠的那个同学是班长,可他其实是很不守纪律的人,经常在老师不在的时候领着一帮人胡闹。我不明白,为什么这样的他会有三道杠还是班长,而我这么遵守纪律却只有两道杠,只是个劳动委员。这个问题困扰了我很久,直到后来有一次我听到别的同学说,班长的爸爸是局长,所以老师都怕他。那是我第一次发现,原来有些人不用遵守纪律也能有老师喜欢。
不过我倒也没有消沉,因为从小爸妈就告诉我不要和别人比。我一直都最听父母的话。所以阳光向上是别人眼中的我,也是自己追求的我。我也一直坚信,只要乖乖的听父母长辈的话,我的人生道路一定是光明的。我肯定能靠自己的双手撑出一片天,然后自由的翱翔。
小时候我爱看科普书,从不看那些浪费时间的电视剧。我热爱跑步,身体健康,从不沾染那些伤害身体的坏习惯。我努力学习,虽然智力有限,可成绩也还算得上是中等偏上。考大学的时候还超常发挥了一把上了重本,舀到录取通知书时爸妈激动的都泛了泪花。
大学里我依旧积极向上,室友们一样通宵打机不学习的时候我在图书馆上自习,室友们陪着女朋友花前月下时我在外面兼职做家教。功夫不负有心人,大学毕业时我顺利的通过了大公司的面试,试用期过了没多久就被破格提拔为总经理助理。我很骄傲,在这样一个大学生比民工还不值钱的年代,我几乎没有经历求职的挫败就得到了一份好工作,一个好未来。
我生活很节俭,从不买奢侈品,不浪费一分钱。我把每个月的工资都节省下来存到银行,每年回家的时候会舀出一部分交给父母,另一部分继续存着。为了将来能买房。
为什么要买房?因为我想在这个城市立足,因为我想要有个家。这个梦想的房子,就是我的家,安放心灵的地方。这和我现在住着的几乎城郊的每个月一千五百块钱的出租屋有着本质的区别。可这个本质的区别,其实又不在于房子本身,而在于住在房子里的人,和我一起住在这个梦想的房子里的人。我未来的老婆,我的爱人。
于是我才意识到,或许比起梦想的房子,我现在更需要的是一个能跟我一起奋斗相互温暖相互支持的女人。我是直到这两年才开始认真的想这个问题。
以前也不是没想过,可主要是不敢想。从小我就是最听话的孩子,父母老师都告诉我不可以早恋,这些话我一直遵守到大学。期间也不是没对女生产生过好感,可都止于好感。因为我知道这样的校园爱情是没有办法坚持到社会的,既然注定无果,又何必开始呢?又伤了心又耽误学习,绝对的百害而无一益。
大学时候室友们都有了女朋友,有些还换了不止一个。我父母对我的管教似乎也变得松了,甚至由打压变成了鼓励。我也觉得,或许是时候该找个女朋友了。可是找不到。不是不想找,而是真的找不到。后来也就放弃了,反正大学里的恋情到了毕业也还是要分手而告终,还是等工作稳定了再找吧。
于是就拖到了现在。这么说好像也太主观太自我了,毕竟谈恋爱这件事是双方的,我一个人根本做不了主。所以这事也可以反过来解释一下,就是从小到大都没有什么女生会主动对我示好,没有女生会倒追我。
为什么呢?明明我的人缘那么好,上至七十老太,下到三岁孩童,人人见了我都会夸上一句小周真是个阳光的好小伙。女孩子们也都对我很亲近,从小学当劳动委员起,我就帮班里的女同学做过各种脏活杂**力活。我没评上三道杠,她们还都为我抱不平。初中高中大学,和我关系好的女孩子一直都不少,她们总说我是最阳光的好男生。可却没有一个想要我这个阳光好男生当男朋友的。
为什么呢?因为我不是一个帅哥,虽然长得不难看。为什么呢?因为我家境平凡,虽然也没有穷的揭不开锅。为什么呢?因为我是小周,一个普通的,不起眼的,连名字都会被人忽略的人。我这个条件个性,就算是人人都喜欢,可在言情小说偶像剧里,却永远是个连男二都算不上的炮灰路人甲。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阳光男孩不再是大众口味。想当男主角的,要不就腹黑又有钱,要不就野蛮又帅气,反正只要摊上了不管什么女主角,不把她玩弄一番各种暴虐再回头物质精神安慰一番,你都不好意思说这叫言情小说。每每看到这种情节,我总是很困惑,这些女孩子为什么就不能安安分分的找一个我这样阳光善良又疼人的男人好好过活,非要去招惹那些刺头主动找虐呢?
这样的姑娘,要么是缺钱,要么是缺心眼儿。可她们都自以为是言情小说的女主角。
所以我看透了这些傻帽姑娘,甚至对她们不屑一顾。亦如她们对我一样。有时候我看电视上的相亲节目,一大堆妆浓的跟鬼一样的女孩们站在台上,口口声声说要找爱情,还说什么爱情不分贵贱不分尊卑。前一分钟还说的冠冕堂皇,下一分钟一见上台的是个**丝男就立马灭灯。说来说去,最后争着留灯的,还不都是给了那几个高帅富?生活不要太现实。
也有些好心的长辈们看我还单身,就给我介绍些所谓门当户对的姑娘来相亲。可见面不到三句话,听到我没房没车,也就没了继续下文的意思。我很想问一问那些用鼻子看我的姑娘们,我这样一个身体健康又朝气蓬勃的年轻小伙,踏实肯干难道不比有房有车更重要吗?
几次的失败相亲对我的打击真是相当巨大。我原本的骄傲就那么被扫荡的一穷二白。原来在她们眼中,我不过是个没有本地户口的外地人,在城郊租房子没有钱买房买车的草根,一个月挣的钱还不够给她们买个包的总裁跟班。原来我的人生毫无希望,因为就算我再努力攒钱也不过是个首付,跟了我接下来还得为房贷辛苦三十年。就算有了房,结了婚,将来生个小孩养不起,在这个城市一个小学生入学都得花好几万块的择校费,跟了我又谈何能幸福的颐养天年。
后来我也想通了,这就是每个人的不同选择。如果我是个待嫁闺中的女孩,在选择配偶时也一定会想要找一个一劳永逸的。谁都有追求幸福生活的权利,如果物质生活在她们眼中就是幸福的话。在对待生活的态度上,女人永远比男人有主动权。她们高兴了,可以主动去为生活打拼,她们累了倦了,便可以放下担子,反正还可以依靠男人。而男人,能依靠的却只有自己。所以剩女到底还是不愁嫁的,大不了就降低点标准。可像我这样的剩男,明明是个阳光向上的好孩子,却永远都只配□情故事的小配角。被俗称炮灰的男n号。
这就是现实,我无可奈何,却也只能接受。什么时候如果我这样的男人能逆袭成了男主角,那这本小说的销量也着实堪忧。直到我遇到了杨沫。
7272周树彬,爱情与泡影
她是那么的与众不同,却又实实在在的那么普通。她身上的一切特点个性都与我那么合拍,让我发现原来这世上还有个正常的姑娘。她和我一样,我们都毫无特色没有闪光点,掉在人堆里就找不到的那种。她和我一样,积极生活,不妄自菲薄,也不做白日梦,脚踏实地,勤劳认真。我们都是遵循了书本上教的人生观价值观道德观,我们都是最最正常的普通人。在这个纷乱的世界,彼此的存在,却又都显得如此珍贵。同道中人。
她爱笑,笑起来没心没肺。所以我拼命的给她讲笑话,还特意跑去买了一本笑话大全。她也十分配合,每次都笑的前仰后合,让我十分有成就感。直到那次我给她讲了个重复的笑话才被她揭了底,本来我很窘迫的,都不知道该说什么好了。她却毫不在意的跟我讲了她的保留笑话,关于她的名字。我笑的肚子都疼了,然后又有点感动。这样坦诚直白不造作的姑娘,多好。
我本以为她有男朋友,因为她身上总是散发着一种莫名的气质。渀佛在她身后插了一面旗子,上面写着只做兄弟,不谈感情。她不像那些花枝招展的女孩子,人走到哪就放电放到哪。她对人亲切自来熟,可对男人的眼神里毫无丝毫柔媚的味道。她甚至敢在和谢总第一次吃饭的时候就胆大包天的斜眼瞪他。多么的与众不同。
这样一个实心眼儿的好姑娘,与我这么的般配。简直是天造之和。所以当她告诉我她没有男朋友的时候,天知道我有多高兴。渀佛我寻寻觅觅这么多年,就是为了等待一个杨沫的出现。她不嫌弃我的身份是总裁秘书,她不在意我住的是城郊廉价房,她不介意我开公家的车接她,用老板剩下的音乐会票请她。她还为我穿了裙子,美极了。
我要找的就是这样一个姑娘,既能和我一起享受廉价的小欢愉,又能陪我一起不怕吃苦不怕累的打拼未来。她能被我讲的冷笑话逗得捧腹,她能不顾形象陪我吃麻辣烫大排档,她能和我一起挤地铁坐公交然后把头靠在我肩上。
我不在乎她漂不漂亮,她读了多少书,她家里是城市还是农村。可她平凡的长相在我眼中已经是最美,她满嘴的俏皮话在我看来已经是足够深度,她的勤俭节约吃苦耐劳已然超越了任何一个城里的姑娘。和她在一起那么直接那么纯粹那么舒服。我不用担心自己今天穿了什么衣服,头发理没理,有没有胡茬,我不用说话小心翼翼担心自己太浅薄暴露了没文化,我不用因为是异乡人没有根基而在异样的眼光中头皮发麻。
等发现的时候,我已经深深地爱上了她。
我本以为我们可以一直交往下去,然后顺理成章的结婚,努力攒钱买房,然后生个娃,一起孝敬爸妈。直到那一天我发现谢总看她的眼神是那么不寻常,而她面对谢总和孟小姐又是那么紧张又压抑。我才渐渐意识到,原来事情早已不像我预想的那样。我和她,也已经在不知不觉中错过了交点,彼此越行越远。
可我不相信,我不相信谢总会看上她。做男人到谢总那个份上,或许真的已经说不清到底还有什么是得不到的了。就像小学时候那个三道杠,我就算竭尽了权利也只能是望洋兴叹,而他却连伸手要的力气都不用出便已到手了。都说女人之间不能比,男人又何尝不是如此?
一个坐拥百花后宫的男人,佳丽三千都不眨眼,最终还是得拜倒在正宫娘娘孟小姐的脚下。他怎么会看得上杨沫?他们本应是最不相干的两个人。
可他们俩之间就是有事,而且怎么看都是谢总在一头使劲儿。杨沫不说,我也不提,我坚信她是明白道理的,她是我好不容易挑中的正常姑娘,她不会和那些个贪慕虚荣的女人一样的。她跟我说过,我比谢总年轻,比谢总帅,比谢总有未来。我一直记得,放在心里,感动了好久好久。这是最高的嘉奖,比小时候的两道杠还伟大。
她陪我看电影,她戴我送她的手链,她给我做饭。那是我妈之外,第一次有别的女人给我做饭。很普通的家常味道,却那么好吃,那么香。我吃到第一口的时候就觉得,我想要一辈子都能吃到这个味道。一辈子,多美好。
可我终究是没有机会的,因为谢总追着她出去了。我竟是如此的确定,谢总一定是追着她出去的。然后,我打她的电话就打不通了,我的短信她也没有回复。他们在一起做什么呢?我很后悔,如果那时候我也追着出去,是不是结果就会不一样了。可我没有,我失去了最后的机会。为什么呢?我自己也不清楚,也许是因为追出去的人是自己的上司,潜意识里我还是想要保住这份安身立命的工作的。也许是我相信杨沫不会答应他的胡搅蛮缠,因为杨沫不像是个会为金钱所动的女孩子。也许是我自负,觉得这样需要挽回的爱情就不再是爱情了。
确实不是爱情,从一开始就不是。这件事竟然是直到我与杨沫分手的时候,我才终于意识到的。这个大咧咧没心眼而的女孩子,原来从一开始就已经把心给了别人,自己竟然还不知道,竟然还傻乎乎的做了我女朋友,我竟然还没发现。看来我是太过于沉浸在自己第一次恋爱的美好幻觉中,忘了现实有多残酷。我那么爱她,她却从未爱过我。多讽刺。
可这又是怪不得她的,因为她也是第一次恋爱。所以我们彼此都是新手,就这么错付了彼此的第一次爱情。都是泡影。
她不懂爱情,可她爱的人却是那个情场高手谢林森。所以她的爱情注定头破血流,一事无成。
到底还是个实心眼儿的傻姑娘,明明已经和谢总分了手,却还是要老老实实的跟我交代了本可以隐瞒的实情。我后来也在想,如果那时候她和谢总分了手什么都不说,我会不会假装什么都不知道继续和她交往。答案是肯定的,我不是那么小心眼儿的人。而且,我爱她。
可我们还是分了手,她哭的不像样子,我心里疼的流血。为什么呢?明明我们那么合适,明明我们都那么珍惜对方。我喝了整整一大瓶的可乐,第一次感慨这东西和酒是不能比的,因为它发泄不了我心中的郁闷。我一向是私下只喝可乐不喝酒的人,一直都把工作上的喝酒当成是为了求生而不得已的慢性自杀。
是谁说过的,爱情之所以美好就是因为它很伤。多么矫情的一句话,现在却完全是我心情的写照。
然后呢?爱也爱过了,伤也上过了。生活却还是要马不停蹄的继续。我还是我,阳光好青年小周,我也还是坚持着积极向上的生活态度,我也仍在盼望着能找到一个像杨沫一样的好姑娘。执迷不悔也好,死性不改也罢,我还是坚信只有这样的姑娘才适合我。就像我永远只能做言情小说的炮灰男一样,我的她也绝不会是没事找虐的缺心眼儿女主。我要找个平凡的女人,然后积极热情的普普通通的过一辈子。
7373孟怜伶,博弈与尊严
我叫孟怜伶,今年28岁,欧洲名校毕业建筑师,未婚。每每提到28岁到现在都还没有嫁出去这件事,不止震惊了其他人,连我自己都有些不敢相信。因为我周围的所有人,熟悉的,不熟悉的,都会叫我一声美女或者大美女,可就是这样一个人们口中的美女,却依旧嫁不出去。
对,我是美女,这件事打我有记忆起就已经知道了。幼儿园时候老师们就最喜欢我,每次有表演我都是最出风头的那一个。母亲也是立志要把我培养成一名既有才华又有智慧的美女,于是我五岁起开始学钢琴,七岁又开始学芭蕾,小学毕业时我已经是全校闻名的才女。天之骄女这个名号也从那时起一直伴随了我二十几年的人生。
对于别人对我的赞许,我一向是坦然接受并且回以微笑的。我很少故作谦逊,更是几乎没有做作的假装受宠若惊。这一点和中国人所崇尚的传统思想很不同,因为我一直都是接受西方式的教育长大的。所以我很清楚自己的水平,就像是展台上陈列的待估价的商品一样,我确实出众,所以就值一个更高的评价。又有什么好推辞的呢?
母亲一直崇尚着女儿要富养的说法,从小就极力的给我最优渥的生活环境。我的一切都必须是最好的。所以当别的女孩还在穿普通花裙子的时候,我穿的是精致的公主裙,当别的女孩午饭吃学校的盒饭的时候,我吃的是家里保姆做的丰盛午餐,当别的女孩假期一起约着出去玩跳皮筋的时候,我和母亲一起坐在音乐厅听歌剧。母亲总说,怜伶,你天生就是个公主,所以你必须高雅,必须优秀。
我确实优秀,而且一直很优秀。从上小学起,我的成绩就一直都是名列前茅的,初中,高中,始终都是重点班的好学生。为了准备高考,我甚至放弃了练琴整整一年。于是顺利考上了a市最好的大学,学了自己最想学的建筑专业。为什么当初没有进音乐系?因为我虽然爱弹钢琴,却从未打算靠弹钢琴作为事业过活一生。音乐于我而言,不是用来表演的,而是用来净化心灵。
老天好像特别的宠爱我,所以我的人生一直都过得风调雨顺,无波无澜。就像母亲给我取的这个名字一样,怜伶,我天生下来就是该被人怜惜被人疼爱的。
确实有很多人爱我,从小到大,络绎不绝。这是每一个美女成长过程中都必经的事情。小学时候我是班里第一个收到情书的女生,初中时候我是班里第一个情人节收到玫瑰的女生,高中时候排队送我生日礼物的男生可以在走廊排起长队,到了大学我宿舍楼下每晚都会有男生为我摆起心形的蜡烛弹吉他。
可对于这些爱慕者,我的态度也都是始终如一的微笑着拒绝。因为我不可能跟他们每一个人都谈一次恋爱,我的存在并不是为了满足他们的梦。那时我对爱情的看法其实很简单,就是找一个人,他爱我,我爱他。可关键就在于,这个人,必须是配得上我的,最好的男人。对于这个最好的男人,母亲的解读是,至少在家世背景,学识风度,样貌品行上都要与我相当,甚至更好的男人。她说,女人这一生就只能好好的嫁一次,否则,就算是再美的女人嫁第二次也只能是委曲求全。
第一个满足条件的男人是张逸白,遇见他的时候我刚上大二。他见到我第一眼的时候,我就知道他爱我。可我却怎么也无法做到爱他。他的确符合条件,我甚至把他带给母亲审查过,母亲也很满意。我们尝试着交往了半个学期,他对我很好,每天接我下课,带我去我喜欢的餐厅,周末陪我去音乐会。那是很不容易才能买到的票。但我不爱他,这种例行公事般的约会只会让我很茫然。难道我的一生真的要同这样一个男人一起度过?答案是否定的,因为我又遇到了谢林森。
他是张逸白的好友,他们互相以老张老谢相称,这种带着无尽岁月沉淀的调侃让我十分羡慕。我从来都没有一个这样的朋友,我的朋友一向很少。谢林森见到我的第一眼并没有露出多少惊异,这让我产生了一丝近乎侮辱的挫折感。他对我不感兴趣,是因为我的美丽没能打动他,还是因为我是张逸白的女朋友?他其实也不算得上是完全符合母亲标准的最好的男人。虽然他家世显赫,气度不凡,可他的长相并不是英俊到可以称之为帅哥的那一类。就是一副极普通的长相,不显山不露水的,眼神也总是不自觉的透着漫不经心。却着实引起了我的注意。甚至是难以忘却的介意。
于是我和张逸白两个人的约会渐渐变成了三个人的约会,每次有谢林森在的时候我都会竭尽全力的打扮一番,然后在他面前小心翼翼的做好每一个笑容,每一个仪态。我要让他看到,我是多么的优雅,多么的美丽。我喜欢和他说话,总是刻意的吐露出我的学识渊博,见解独到。他总是很随和的看着我笑,却很少把话题深入下去。这让我更加挫败。
我不是一个自负的女人,我没有自信到自己可以收获全天下男人的心。我想要的很简单,其实就是谢林森一个人的注意而已。我以为我到底还是失败了,这份打击沉重到我不得不结束与张逸白的关系来断绝与谢林森的一切来往。我甚至没有参加他们两个的毕业典礼。一整个暑假,我把自己关在家里,只与钢琴为伴。
直到九月再开学,奇迹来了,他竟然出现在我的教室门口等我下课。我看着一身西装的他舀着一束玫瑰站在我面前,依旧是笑的那么云淡风轻,他说:“怜伶,做我女朋友吧,我喜欢你。”我竟然激动的差点落泪。明明是那么俗套的求爱,在我面前早已被其他人用烂了的招数,我竟然会被感动的说不出话。原来他是爱我的。
我不得不承认,在我与谢林森的爱情第一页,我就输得一败涂地。后来他才告诉我其实他早就心里有我,只是因为张逸白的存在,他才不能对我出手。这听上去是个既合情又合理的解释。可我却不得不怀疑他到底有几分是真几分是假。因为他说这番话的时候依旧是笑着的,漫不经心的笑容下,我似乎看到了一份yīn谋得逞的诡谲。他是故意的,他根本早就看穿了我的心思,却故意不做任何行动,逼得我先主动提分手。这个狡猾的男人。
于是收起了守得云开见月明的那份感动,从一刻起,我心里便埋进了一颗种子,与谢林森斗感情,看谁投入的多,谁就输了。
渐渐地,我越来越了解了这个男人,这个看似深不可测的男人,其实固执又可笑。他坚持的东西便绝对不会改变,无论别人怎么劝,他都是不撞南墙不回头的。甚至撞了南墙,头破血流,也还是要焀破墙壁继续前进的。许多事情,他表面上看起来毫不在乎,可他其实只是在等时机,时机到了,他是一定连本带利都要讨回来的。他是个天生的生意人,尽管那两年他的创业并不顺利。
我一直都很纠结一个问题,那就是在他心里我的位置到底有多重要。因为我们的恋爱,虽然表面上说得好听是他追求我,可实际上他根本就是暗度陈仓运筹帷幄的那个。而我们交往的那两年也亦是如此,我始终是被他牵制着的,多么被动。这让我的自尊很受伤,所以我也变得固执起来,又或许是我本就和他一样固执。我不会因为他约会迟到而生气,但我也绝不会多等他一分钟。我有我的优雅,他有他的气度,所以我们从不吵架,却又都各自暗暗较着劲。于是我们就这样微笑着在不知不觉中,渐行渐远。我不想认输,所以我坚决不会表现出我有多么在乎他。
两年的相处让我知道他根本没有结婚的念头,这使我更加的受伤。因为我原本一生只打算嫁一次,那就是嫁给他。可他却根本没想要娶我,这不是天大的笑话?所以两年后当我大学毕业,我很平静的跟他提出分手,理由是我要去追寻我的梦想。这其实只是一个漂亮的借口,我真实的想法其实是,谢林森,我要找一个比你更心疼我的男人嫁了,让你后悔。他果然被我打击到了,慌了手脚,甚至自讨没趣的向我求婚。我知道,这是谢林森能做的最大的让步。所以我终于赢了,是我更不在乎他。
如果我们的故事能只停在这一刻,那么该有多美好。我原本也是这样打算的,在国外求学,然后定居,几年后寄给谢林森一张印有我和另一个男人名字的喜帖。只可惜造化弄人,老天让我顺顺利利的过了二十几年,到底还是不能保我顺顺利利的过完一生。
于是我又回来了,放弃的骄傲,放弃的尊严,微笑着去找他。
7474. 孟怜伶,放弃与幸福
我知道我的回国是有多么的丢脸,可我已然顾不上那么多了。我回国的第一件事便是找谢林森借钱,依旧是小心翼翼竭尽全力的保持着我的优雅气质。好在他并没有揭穿我,谢林森一直都不是一个会让人难堪的男人。虽然我们两个都心知肚明,我已经够难堪的了。
我曾经想过不去找他而找张逸白,至少张逸白会更加实心实意的欢迎我的回来。可我终究还是没能去找他的,我还是硬着头皮给自己选了那条更艰辛的路。我犯贱。
因为我心底还是会抱着一份小小的期待的,我的回归,应该是他所期待的。所以这一次他会娶我,而且是心甘情愿。但我毕竟还是无法做到放弃尊严去讨好他的,我已经骄傲了那么多年,我就是我。可他亦是他,他也没有表现的多么殷勤,依旧是漫不经心,甚至更加放纵。
他身边簇拥着各色的女人,都是嗅着金钱味道的俗物。可我又有什么资格去说那些女人,我和她们唯一的区别,也就是最后的那点自尊了。所以我表现的很大度,完全不介意他身边的蜂飞蝶舞,我是孟怜伶,我要保持我的优雅。他对我的委曲求全似乎很满意,所以尽管百花丛中过,还是有个主次在的。他依旧对我好,比待其他那些女人都好。我该知足。
可他依旧没有开口再提结婚的事情。我知道,这是他骨子里对婚姻的憎恨,所以我告诉自己不要急,总有一天他会想开会结婚的。只要我一直陪在他身边,那么他最后娶得人一定就是我。
但是我错了,我没想到最后改变他的竟然不是我,而是杨沫。
这个女人的出现着实在我的意料之外,她和那些妖娆的女子不同,她和谢林森本不该有任何的交集。可就在见到她的第一面,我就有种异样的感觉,这样朴素又粗俗的女人,却令谢林森目不转睛。他坚持要把我们两个人的晚餐变成四个人的,那一刻我就意识到了一种难以名状的危机感。这不科学,她明明是个毫无亮点毫无魅力的女人。
而且,她是小周秘书的女朋友。他们两个倒是格外的般配。我看着小周很贴心的给她递果汁,她很温顺的握着小周的手,忽然有些羡慕起来。他们两个才是真的在恋爱,彼此都那么亲近,毫无隔阂,也没有算计。普普通通,平平凡凡,真好。正顿饭吃完,杨沫都没有看过谢林森一眼,可谢林森的眼睛却总是不由自主的追着杨沫的一举一动。这让我心中不知该作何感想,只是莫名泛起一阵苦涩。
那一晚我破例邀请谢林森上楼,可他拒绝了。从那时起我开始知道,他心中或许已经不再有我。但他却始终什么都没说,仿佛是念旧一样的,依旧一如既往的对我好。我该庆幸,还是该沮丧?
我明知道这样继续拖下去,我也不会再有什么盼头的,可要我主动放弃他,我却依然做不到。也许是因为我需要他给我一个安定的物质依靠,也许是因为我还在爱他。对,我原来是爱他的,多可笑。这不禁让我想起那些经典法国电影里,两个人互相折磨直到最后一刻都死命的想要逃离对方,可最后的最后,才发现原来他们竟是如此相爱。只可惜生活远不如电影美好,就算寄托了再多的希冀,该破灭也还是会残酷的破灭。我们谁都不是导演。谢林森亦不是一个好演员,因为他陪我演完了大半相互试探相互对峙相互折磨的戏码之后,就放弃了结局直接跳进了下一部戏。而那部新戏里,没有我。
更可惜的是那下一部戏的女主角,竟然是个不会演戏的临时演员。杨沫到底是靠了什么才能把如此难以掌控的谢林森牢牢抓住的?这难道就是传说中的无招胜有招吗?我绝不会相信这样一个长相平凡的女子会凭外貌吸引的了谢林森。那是因为什么?个性吗?谢林森那么会算计的一个男人,又是怎么容忍得了杨沫那种毫无心机的个性?总而言之,他们的爱情在我看来永远都是一个无解的迷。但关键是,他们真的相爱了。却又爱的彼此毫无知觉。
和杨沫交谈了之后我才知道,原来她和我一样迷茫,甚至比我还迷茫。她不相信谢林森爱她,我亦是不愿相信的。这个女人其实心思很细,也有自己的小算盘,所以我更加确定了她和谢林森的爱情是个意外。但她甚至没有往爱情这个方面去想。真笨。
可就是这么笨的一个女人,我却没法恨她,因为我也没有任何立场去恨她指责她。她那么朴实,又善良,不会欺负人,也没有坏心眼。对于谢林森,她至始至终都是抱着一份惴惴不安的,她从没想过去争取他的爱,也没计较过自己付出的爱。她好像仍活在一个不真实的梦里,然后战战兢兢,时刻担心着梦会醒来。那一刻我好像懂了谢林森为何会放弃我而爱上她,因为我们都是太爱计较又太骄傲的人,他累了。
我也累了,所以我终于明白了是我该退出的时候了。但这个女人,真的能和谢林森拥有幸福吗?我不确定,更不甘心。所以我临走前故意跟她说了一个判断题,让她自己决定是下注还是放弃。我对她说,谢林森对你有可能是真心的,看你愿不愿意赌一把。从她的眼神里我看到了犹疑不定的不安,我很满意的离开了。
这么做,我只是想要最后报复一把谢林森。
我在电话里对谢林森说,你不配拥有真爱,我也不配。真爱是什么?我们在一起用了六年的时间,仍旧没有办法得出的答案。所以我不甘心就这样被他和另一个女人得到。所以我留下那个命题给杨沫,我知道她一定没有胆量去冒险。但是我没有告诉谢林森这件事,我就是要让他受伤,让他跌倒,让他在我面前永远高高在上的自信被杨沫彻底击垮。
他对我说过那么多次他爱我,可他终究爱的人不是我。
分手那晚我关掉电话在钢琴前面坐了一夜,可到底也弹不出一个连续的音节。我拼命想我到底是怎么了,为什么就爱了这么一个男人,却还没能留住他。我是孟怜伶,人人都叫我美人,可我已经二十八岁了,究竟还能继续美丽多少年呢?
所有人都羡慕我,我有美貌,我有智慧,我有才艺,我有事业,我有那么多爱慕我的男人。可妈妈说,女人的一生只能好好的嫁一次,我已经错过了那个最好的男人,我还能再嫁给谁呢?
张逸白在电话里对我说,决定放手也是一种幸福。真不知道他在哪学来的这么矫情的句子。但我信了。我的尊严被捆缚了那么多年,早已磨得不成棱角,却也到底还是被解放了。所以,我应该开心才对。又或许我把持着这份骄傲活了这么多年,却始终误会了幸福与爱情的定义。既然放手也是一种幸福,那么我现在应该感恩的吧。
因为放弃而得到的幸福,应该是海阔天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