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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 64 部分

作者:未知        书名:极品草根太子        类型:高辣文       直达底部↓       返回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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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得不说,这世上有的人确实有着一副好心肠,当然,不一定所有好心肠的人办出来的都是好事,满怀悲天悯人之心专干祸国殃民的事儿,这种人从古到今没见少过。

    无组织无纪律的新兵蛋子叶欢决定行动了。

    任务之外的行动,一个在耿志军计划之外的变数渐渐成形。

    ……

    按原定计划,叶欢控制南面高S机枪后应该等在机枪后面,等待其他战友把各自的活儿干完后一齐朝洪巴住所开火。

    叶欢离开高S机枪前还很细心,他怕自己离开后又有毒贩武装分子控制了机枪,于是从地上挖了不少石子泥土,像外科医生做手术似的,很专心的将石子泥土塞进了机枪的枪管里,还用细树枝夯实……

    然后叶欢挎着微冲便重新潜入了夜色中,鬼鬼祟祟朝东面五百米左右奔行而去。

    于是,一具浑身上下不着片缕的白花花R体在深沉的夜色中L奔而去……

    他的目标,是停在村落正中空地上的装甲车。

    ——叶欢是个很缺乏安全感的人,特别是在战场上,他固执地认为把自己装进大铁盒子里比较安全……

    反正装甲车配着机枪,战友们失了手他可以在车里帮忙打几梭子,风向不对也可以开着装甲车掉头就跑。

    这真是个完美的想法。

    只不过现在的他自信心有点太过盲目的乐观,他忘记自己连普通的汽车都开不好,更别提还要一边开装甲车一边打机枪……无照开装甲车被交警抓到不知该判多久?一个月没跑了。

    奔行中的叶欢很奇怪自己这个时候居然有如此无聊的念头。

    ……

    村落毒贩的巡逻队不时经过,短短五百米的距离叶欢前行得很艰难,每有巡逻队打着明亮的手电筒经过,他就不得不把整个身子趴在地上一动不动,当然,他也没忘记自己这具赤身L体的白R太招眼,于是扯过一根枝叶繁茂的树枝当掩护,整个人以一种日地球的姿态小心地趴着,有了树枝的阻挡,居然也没人发现,委实是个不小的奇迹。

    走走停停大约十分钟,这个时候耿志军那边的行动信号还没发出来,叶欢愈发觉得情况不妙,肯定是某个环节出问题了。

    怀着沉重的心情边走边停,像武侠片里飞檐走壁的高手一般,好不容易来到距离装甲车不到二十米的一堵矮墙后面,叶欢停下来,轻松地喘了几口粗气。

    光着身子在敌人的地盘上玩L奔,这辈子干过那么多疯狂的事儿,唯独今晚最刺激……

    更刺激的还在后面。

    刚喘了几口气,叶欢像遇到危险的猫似的,浑身突然炸了毛。

    他感觉到有人在靠近,甚至能感受到那人身上微微的热度。

    叶欢第一反应便是握紧了匕首。

    按无数狗血的情节来推断,这个时候出现的人多半是半夜起床嘘嘘的武装分子,没有公德,不讲卫生……

    叶欢打算把那家伙的命根子割下来,好给世人做个警示,随地大小便是怎样一个下场……

    微弱的月光照S下,矮墙的左侧出现一道狭长而暗淡的身影。

    叶欢手执匕首,暴起发难,毫不犹豫地朝来人的脖子抹去,冷光掠过,留下一道低微的破空声,准确而快速。

    然而一刀挥过,叶欢的心徒然一沉。

    刀落空了,对方是个高手!

    两个月的训练让叶欢的反应灵敏了不少,一刀落空后,叶欢几乎同时跃起身子,然后朝来人的下面狠狠踹去,手下动作也不慢,握着匕首的手蓄满了力,如果一脚再次落空,匕首仍将补上,在这个危险的地方,绝不能给敌人喘息呼救的机会!

    很显然,对方确实是个高手,身手似乎比叶欢更强,叶欢连使出的两招都被对方不慌不忙地避了过去,只不过不知什么原因,一直没还手攻击,也没开口叫人,沉默着任由叶欢一招接一招打了个痛快。

    深沉的夜色下,偏僻的矮墙边,两人无声地斗了十几个回合,最后叶欢受不了了,越打越绝望,他发现对方在让着他,不论自己怎么攻击对方都能好整以暇地避开,这么打下去实在不会有结果。

    于是叶欢把手里的匕首一扔,索性骂开了:“C你大爷!八字走背,碰到个哑巴高手……”

    没想到对方这个时候居然开口说话了,一口字正腔圆的中国话:“C!也是中国人?”

    叶欢呆了一下,道:“不是哑巴?”

    壮着胆子凑近一看,叶欢气得连二弟都差点N了出来:“豺狼?狗日的怎么是你?”

    这时豺狼也认出叶欢来了,刚才一直没还手的他这会儿气得狠狠把叶欢踹了个跟头:“是你狗日的!吓死老子了!你在这里干什么?衣服呢?”

    叶欢不答反问,叹着气道:“哎,别提了,你呢?你跑这儿来干嘛?你的任务不是干掉洪巴屋前的守卫吗?”

    豺狼一撇嘴,道:“我一直在附近等政委信号呢,结果现在都没发出信号来,我估摸着是不是出纰漏了,转过来打算摸到东边的高塔哨上瞧瞧去呢。”

    两人在夜色下互视一眼,看到了彼此眼中的沉重。

    看来不是叶欢的错觉,这次行动真出问题了,只是目前还不知道问题出在哪里。

    沉默了一会儿,叶欢好奇道:“刚才我攻击你的时候,你为什么不还手?”

    提起这个豺狼就一肚子火,怒道:“你他妈还好意思问我,毫无来由的被一坨白花花的R攻击,老子差点被你吓得N裤子,哪有心思还手呀?当时还心说这破村子忒他妈邪门儿,养的猪都成精了,一直都是人宰猪,这里的猪居然抄着刀子宰人,这不反了天了么?幸好宰人的手艺潮了点儿……”

    叶欢不高兴了:“会说人话吗?老子哪里像猪了?你见过这么身轻如燕的猪吗?”

    豺狼浑然不觉叶欢不满的情绪,重重点头道:“说得也是,我也觉得奇怪呢,心说这毒贩忒他妈不是人,养的猪都这么瘦,毒窝里的猪该不会也吸毒吧?”

    叶欢:“……”

    ……

    两人蹲在墙根下,压低了声音聊着天。

    豺狼上下打量着光溜溜的叶欢,忍不住问道:“兄弟,你怎么搞成这副样子?”

    叶欢叹气道:“老子流年不利,八字走背呀,这次根本就不该出门……”

    豺狼顿时一脸恍然:“被抢了?这帮毒贩真不是东西,居然搞副业……”

    叶欢替毒贩辩解道:“那倒没有,毒贩们还是挺敬业的,可谓干一行爱一行,一般不搞兼职,我搞成这样子主要是因为碰到了女流氓……”

    说着叶欢把自己的悲惨遭遇说了一遍,最后悲愤叹息道:“这小小的金三角果真是藏污纳垢,什么样的坏胚子都有,军区的决定是英明的,这样的地方就应该剿它个干干净净!”

    豺狼听完顿时鼓起了腮帮子,憋笑憋得很辛苦。

    叶欢不得不好心提醒:“这会儿别笑,不然咱俩都完蛋。”

    “兄弟我真是开眼界了,蓝剑大队建立以来,我是头一次看见执行任务搞得这么窝囊的。”

    叶欢不以为耻,反而哼哼道:“这回让政委好好瞧瞧,老子光着P股连条底裤都没有还坚持干革命,这才叫真正坚定的革命战士,老子不但走在革命队伍里,还是领头扛旗的那一个……”

    “得了吧,不许往自己脸上贴金啊,光着P股扛旗你也好意思说,革命队伍里不准耍流氓……”

    “你丫才流氓,老子这是为了革命而光P股……”

    二人贫了几句后,接着陷入了沉默。

    离行动开始已经过去半个小时了,按原定计划,十分钟之内就该正式对毒贩展开攻击,可到现在都没动静,政委那边到底出了什么情况?

    二人耐着性子又等了五分钟,越等越心焦。

    良久,叶欢一咬牙,道:“不能再傻等了,否则大家都玩完。”

    “你想怎么干?”豺狼也有些意动,半个多小时没动静,这不是什么好兆头。

    叶欢朝前方二十米处的装甲车努了努下巴:“咱们把那大铁盒子弄到手,给这帮毒贩弄点儿声响,政委不给信号,咱们来给,让这个夜晚嗨起来……”

    豺狼也是个当机立断的人,闻言毫不迟疑地点头:“行,就这么办!”

    ……

    偷装甲车对久经训练的两个特种兵来说不是什么难事,虽然装甲车停在村落中间的空地上很显眼,但是或许是因为太显眼,高塔哨上的探照和不时巡逻而过的武装分子反而没怎么去注意,偌大两辆装甲车居然成了毒贩们视觉和心理上的盲点,俗称“灯下黑”。

    二人猫着腰,趁着探照灯和巡逻队刚过去的当口,很轻易的便来到装甲车的车后。

    叶欢一撸袖子:“我来开车,你负责车上的机枪扫S。”

    豺狼刚准备点头,忽然想到他曾经坐过这货开的车,那叫一个惊心动魄,于是急忙拦下叶欢这种找死还拉垫背的卑鄙行为。

    “还是我开车,你开枪吧。”

    神不知鬼不觉,二人悄悄打开装甲车的车顶盖,钻了进去。

    车里很宽敞,尤其让叶欢惊喜的是,这辆装甲车配置的机枪竟然是85式12。7mm的高S机枪,这家伙火力很猛,打中人体能把人拦腰炸半截儿。

    车厢里,豺狼沉默着仰头朝叶欢看了一眼,二人肃然点头。

    夜晚的静谧终于被打破。

    毫无征兆的,装甲车突然发动起来,P股后面冒着黑烟,在毒贩武装巡逻队愕然的目光中很快掉了个头,接着车顶的高S机枪枪口冒出了火花。

    嗒嗒嗒嗒……

    东西两面的高塔哨在机枪的一顿扫S下轰然倒塌,接着枪口对准了懵然无措的巡逻队,一阵惨叫声中,巡逻队死伤大半,幸存者寥寥。

    接着车子继续掉头,这回叶欢控制的高S机枪对准了洪巴所在的木屋,开始了疯狂的无差别扫S……

    ……

    动静闹大了,各守岗位的特战队员们这时也冒出了头,情况变化令他们不得不赶紧聚在一起,只是人人张大了嘴巴,呆呆看着装甲车冷酷无情地收割毒贩们的生命,一时竟忘了反应。

    耿志军满头大汗,不知从什么地方冒了出来,顾不得擦汗,气得大声嚷嚷道:“都围着干什么?当靶子吗?嗯?前面装甲车是谁开的?车顶开枪的那坨R是个什么东西?你们怎么不上去配合行动?”

    一名队员睁大了眼睛结结巴巴道:“政委,那坨R一边打枪一边甩着人鞭,好恐怖……”

    第212章 行动结束

    轰然震天的枪炮声中,耿志军竟然呆了几秒钟:“……何谓‘人鞭’?”

    不待队员们回答,耿志军凝目望去,很快便明白“人鞭”的含义。

    只见被火光映红的夜色下,装甲车顶的那坨白花花的R疯了似的用高S机枪狠狠扫S着,扫S必须扭动身子,于是白R下面那根黑乎乎的不文之物也随着身子的摆动而甩来甩去。

    耿志军呆呆瞧了片刻,他也快疯了……

    “那坨R……是叶欢?”

    “是啊,政委。”

    “他……他这,这太……”

    “连条小裤衩儿都不穿,有伤风化啊政委,回头您得让他写检查……”一名特战队员嘻嘻哈哈道。

    耿志军狠狠瞪他一眼,大声吼道:“你们都站这儿看戏吗?都给老子上!把洪巴的老窝端了!”

    说完耿志军当先一人便冲了出去,其余的战士嘻嘻一笑,跟着耿志军往前冲,耿志军一边跑一边朝各间农屋里涌出来的武装分子打了一梭子,然后动作娴熟地换上弹夹,继续点S了几个人,两梭子打完,耿志军也冲到了装甲车后面。

    “叶欢,你狗日的还要不要脸?中国军人的形象都让你丢光了!”耿志军一边开枪一边大声骂道。

    叶欢站在装甲车顶控制着高S机枪摇摆扫S,头也不回道:“政委,你没病吧?这会儿咱们在拼命,又不是相亲,要什么脸呀……”

    耿志军:“……”

    二人说着话时,特战队员们已围了上来,借着装甲车厚重的钢板掩护,三三交替开始狙杀从睡梦中醒来惊慌跑出屋外的武装分子们。

    趁着混乱,两名头脑机灵的特战队员有样学样,钻进了另一辆空着的装甲车,两辆装甲车在村落间游走,车顶的高S机枪喷S出炽红的烈焰,不停向四周扫S,无数武装分子们端着枪刚冲出门口,便被迎面而来的高S机枪子弹打得支离破碎,鲜血伴随着惨叫,无数内脏脑浆混成一片,画面如同修罗地狱一般令人作呕。

    叶欢此时脑子已一片空白,手下的机枪子弹如狂风暴雨般倾泄而出,这个时候人命已不是命,而是一具具毫无意义的活动靶子,他们比猪狗比泥土还贱,眼看着一条条活生生的生命在他的枪下化为一滩红色稀泥般的血R,叶欢的心中却一片平静。

    屠刀之下,证得菩提,说的便是眼前这幅场景了。

    冲天的烈火和凄厉的惨叫连成一片,从装甲车发动攻击到现在,短短五分钟,特战队员们已陆续到位,刚才断掉的计划重新链接起来,一切行动按原计划进展着。

    两辆装甲车缓缓朝洪巴的住所移动,高S机枪的有效S程是1000米以上,在这个范围内,武装分子的任何反抗都是徒劳,机枪的高爆子弹会将他们打得粉碎,就算有漏网之鱼冲过来,躲在装甲车后面的特战队员们也能很轻松将他们一枪爆头。

    这场仗前面很惊险,但到了这个时候,一切却是那么的轻松。

    “叶欢,枪头转位,对准洪巴的住所扫S,今晚一定要把那狗日的干掉!”兴许是见了血兴奋,一贯温和的耿志军今晚已不知骂了多少句脏话了。

    “是!”叶欢没忘记今晚大伙儿就是冲着洪巴来的,这次的任务就是干掉他。

    机枪向右摆了30度,叶欢对准那所咖啡色的农屋,然后毫不留情地扣动了扳机。

    木屋瞬间便被高爆子弹撕成了碎片,一栋精美的房子在火光中很快摇摇欲坠。

    “停!装甲车把守屋前空地,其余的跟我进屋搜索,看看洪巴的下场,活要见人,死要见尸!”耿志军端着微冲率先冲进了咖啡色的木屋中。

    这是任务的必须程序,如果现场条件允许的话,特定的狙杀目标一定要真正亲眼确认死亡后才能撤退,如果没死就必须补枪,这跟武警枪决犯人的道理是一样,总之一定要目标死亡才算圆满完成任务。

    七条人影交替掩护着,小心翼翼地进了屋。

    没过多久,一个和叶欢一样赤身L体,身形非常高大的中年男子被特战队员们拎了出来,当然,他已经成了一具毫无知觉的尸体,刚才叶欢的那通无差别的疯狂扫S下,木屋里的活人已全部变成了死人。

    警戒外围的叶欢好奇地扭头看了一眼,接着眼睛徒然睁大:“这就是洪巴?明明是个老外呀……”

    眼前这具尸体脸部轮廓很深,眼窝深陷,鼻梁高耸,金发灰眼,典型的欧美男人。

    耿志军的脸色有些Y沉:“他确实是个老外,但他不是洪巴。”

    “他是谁?”

    “你听说过杜斯这个名字么?”

    “我只听过杜蕾斯……”

    “杜斯,现年三十五岁,美军海豹部队退役士兵,退役后加入某雇佣军,专攻丛林作战,后来受雇于缅甸猛古将军洪巴,为他训练山地军,八天前我们中埋伏,那几百号山地武装分子进退有据,攻守兼备,单兵素质超出普通的毒贩武装分子许多,他们便是杜斯按美军海豹部队的标准训练出来的。”

    “海豹部队也不见得怎样,几百人照样被咱们十几人打得晕头转向。”叶欢撇嘴,表情很不屑。

    耿志军看他一眼,淡淡道:“杜斯受雇于洪巴,训练洪巴手下的山地军才短短半年……”

    叶欢摸着鼻子不说话了。

    短短半年能把那群黑猴子训练成如此难缠的对手,不得不说,海豹部队确实有他牛*的地方,假如再让杜斯训练个一两年,恐怕缅甸的丛林里会多出几百号连中国特种兵都会头疼的丛林杀手了。

    叶欢看着地上已是一具死尸的欧美男子,道:“他就是杜斯?”

    耿志军点头:“对,各国政府和情报机构头疼不已的头号丛林杀手,没想到死在这里,死在今晚……”

    叶欢呆呆看了半晌,忽然笑了:“这家伙死前光着P股,衣服都没穿,哇哈哈,真不要脸……”

    众人黑着脸打量叶欢,杜斯光着P股,你不也一样?居然好意思说别人不要脸……

    “叶欢!”耿志军冷着脸大声道。

    “到!”

    “我命令你赶紧弄条裤衩穿上!……真不要脸!”

    ……

    仔细搜索过后,特战队员又在屋子里抬出两具赤身L体的女性尸体,屋子里却再没有人了,耿志军有些泄气,看来洪巴没死,失踪了,闹出这么大动静还沉得住气,洪巴果然不是一般人物,能独霸缅甸猛古一方,确实有几分本事,这种本事尤其体现在大丈夫能伸能屈这一点上。

    “政委,洪巴找不到,现在是继续围剿武装分子,还是收队撤退?”

    耿志军看着处处废墟的村落,狠狠跺了跺脚,不甘心道:“装甲车开路,把村子全部犁一遍,只要碰到手执武器的人,立马开枪击毙!另外找两具喷火枪,把这片害人的罂粟花全烧了,所有已制成品的鸦片和海洛因全部销毁!”

    此时战斗已接近尾声,两辆装甲车上的高S机枪当然不可能杀完所有的武装分子,但领头的洪巴没出现,一众武装分子没人指挥,顿时慌了神,黑夜中辨不清虚实,只听见震天的爆炸声和同伙的惨叫声,武装分子们不知到底有多少正规军来围剿他们,于是惊慌失措之下,有的扔了武器便往山里钻,有的拎着枪没头苍蝇似的乱撞,小小的村落被叶欢这十一人闹得J飞狗跳,没过多久,手执武器的人已基本肃清,只剩十几名武装分子仓惶朝南面跑去。

    看着那十几人惊慌地跑向南面的高S机枪,耿志军脸色一变:“叶欢,你没去守南面的机枪,怎么不把它炸了?”

    叶欢不慌不忙地嘿嘿一笑,还没说话,那十几名武装分子已控制住了南面的高S机枪,叽里咕噜叫骂着将枪口对准特战队员们,然后狠狠一扣扳机……

    只听得轰的一声巨响,机枪不但没有S出子弹,反而在武装分子面前爆炸了,十几人被炸散的零件和飞溅的弹片炸得满地打滚,眼见不活了。

    叶欢嘻嘻一笑,道:“这不就炸了吗?”

    耿志军吃惊道:“你在机枪上动了什么手脚?”

    “没什么,弄了点石子泥土,把枪膛堵了,那帮家伙智商太低,开枪前也不检查检查,结果炸膛了……”

    耿志军笑骂道:“难怪别人都叫你麻子,真他妈坑人……”

    ……

    趁着在村子搜索残敌的当口,耿志军解释了为什么行动前迟迟不发信号的原因。

    原来西面的高S机枪坑道旁竟然还有一个隐藏着的碉堡,害得负责西面任务的苍狼差点提前暴露,碉堡的门都是钢筋混凝土所制,根本无法强行突破,苍狼又怕打草惊蛇,一直僵持在碉堡外等待机会,这一等就是半个多小时,直到叶欢和豺狼偷了装甲车,闹出了巨大的动静,苍狼才趁着碉堡里的武装分子出来查看情况时一刀一个抹了他们的脖子。

    这是一场很奇怪的战斗。

    原本处于指挥位置上的耿志军其实并没有发挥多少指挥能力,战斗的节奏却一直让叶欢这个新兵蛋子把持着,由他发起,然后打破僵局,最后夺得装甲车,用重型武器压制住敌人,有效的实施了歼灭……

    整个小队十一个人,不知不觉甚至是糊里糊涂地让他牵着跑,一直到战斗结束众人才回过味儿来,一帮老兵油子怎么让一个新兵蛋子指挥了?

    新兵蛋子这会儿其实挺害怕,尽管战机抓得很准确,可毕竟没听指挥,没有待在政委指定的战斗位置上,反而无组织无纪律地擅自行动,立功是别想了,只求回去别把自己关小黑屋里。

    耿志军斜着眼瞟他,似笑非笑道:“这会儿害怕了?心虚了?刚才你光着P股不是打得挺欢快的吗?”

    叶欢咧着嘴陪笑:“为革命光P股,光荣!”

    “这次行动算你误打误撞碰对了,回去后我上报军区给你请功,但是……”耿志军顿了顿,道:“你离开任务岗位擅自行动也是事实,回去给我写一份深刻的检查,当着全队所有人的面念出来,还有,光着P股打枪,有损我们中国军人形象,回去自觉点儿去小黑屋里蹲两天。”

    有赏有罚,耿志军处理得干脆利落。

    叶欢啪地立正敬礼:“是!”

    两腿一并,腿间虎头虎脑的二弟也频频点头,上下摇晃。

    耿志军叹了口气:“稍息吧,赶紧弄条裤衩儿穿上,我真怕再看下去会忍不住把你那根家伙割了……还有,有空去医院动动手术,包皮男!”

    ……

    装甲车在村落间巡梭,不时响起几道零星的枪声,残余的敌人渐渐被肃清。

    其实这更像一场大屠杀,然而这种屠杀却是正义的,不杀他们,世界上因他们而家破人亡的人更多。

    世上最该杀的有三种人,政客,毒贩和军火商。

    因为这三种人的利益是建筑在数以亿计的无辜生命之上的,有的人干了一辈子亏心事却仍能寿终正寝,有的人则遭到了报应。

    今晚便是这帮毒贩们的报应。

    肃敌行动很顺利,毒贩头子洪巴不知所踪,手下的人也没了斗志,叶欢他们搜索村落时基本没遇到什么像样的抵抗,武装分子们死的死,逃的逃,村落里便只剩下了一群为毒贩种植罂粟的山民。

    这些山民有的被毒贩雇佣,有的被胁迫,丛林里不与外界文明相通,这些山民实际上是一群民智未开的愚昧农夫。

    特种兵不是刽子手,自然不会向这些普通山民开枪,耿志军看了看表,嘴角露出了释然的笑容。

    “算洪巴命大,让他跑了,不过咱们今晚端了他的老窝,击毙了他那么多手下,没个三年五载恢复不了元气,兄弟们,行动结束了,我们回家!”

    众人顿时笑开了,眼中露出向往和渴望。

    折腾了大半个月,是该回家了。

    众人笑闹时,山民的人群中一个十来岁的小男孩赤着上身,朝耿志军慢慢走来,神情有些怯怯,脸上却露出比阳光更灿烂的笑容……

    第213章 军人最好的归宿

    小男孩走得很慢,走一步便睁着眼瞧着这些陌生的特种兵战士,一双清澈的眼睛里露出天真和好奇。

    这实在是个很普通的小男孩,跟任何同年龄的小男孩没有什么不同,他的皮肤黝黑,眼小唇厚,头发微卷,典型的热带地区人种的模样。

    小男孩走得很慢,像一只易受惊的小鹿,带着好奇的目光,一步,一步地慢慢走近。

    耿志军正和叶欢他们开心地笑着。

    他们有资格笑,十一个人的微弱力量,竟然以狮子搏兔之势,端掉了数百武装分子据守的毒窝,毁掉了数十亩罂粟,销毁了数以吨计的鸦片和海洛因,无论从哪方面来说,这次的任务都算是圆满成功了。

    至于跑掉了洪巴,众人并不怎么介意,金三角是个崇尚实力的地方,洪巴的手下死伤大半,他本人仓惶逃跑,这位传说中的猛古将军的金字招牌以后恐怕没什么人买账了,旧的将军倒下去,新的将军站起来,金三角本就是个乱世,其中自然不乏更有实力的人出来接管洪巴的地盘,再说洪巴嚣极之时必然在金三角结下不少深仇,很显然金三角的将军们人品并不怎么高尚,“以德抱怨”这种傻事儿肯定不会干,落井下石比较符合他们的价值观,洪巴就算逃出去了,能不能在无穷无尽的追杀中活下来还是个未知数呢。

    “政委,这回我的中尉军衔应该没跑了吧?”叶欢笑得很大声,掰着手指算了算,他发现这次丛林作战中,自己立的功劳是最大的,从提前预知埋伏,坚持分兵,使得整个小队免于全军覆没的命运,再到端洪巴老窝时发现情况不对,当机立断选择自己行动,控制了局势,这桩桩件件加起来,简直就是美国大片里拯救世界的超级英雄呀,别说中尉军衔了,封个将军也不过分吧?

    耿志军闻言顿时敛了笑,板着脸道:“立了功军区自然会给你相应的荣誉,不过会不会授你中尉军衔,那得军区说了算。”

    叶欢听这话里的意思不对,急道:“难道升中尉还不是板上钉钉?”

    “当然不是,你刚入伍不到两个月便升到一级士官,这已经是军区罕见的破例了,一级士官的肩章还没戴几天,你又想升中尉,你以为军队是你家开的?坐火箭也没这般快法儿呀。”

    叶欢呆了一下,道:“可……可沈老五说……”

    耿志军眼睛一瞪。

    叶欢立马改口:“沈司令说,只要我为国立功,他必不吝军功章和军衔……”

    耿志军没说话,看向叶欢的眼神充满了同情……

    叶欢居然看懂了他的眼神:“你的眼神告诉我,我被坑了……”

    耿志军一翻白眼:“我可没这么说。”

    叶欢一时感慨万千,他忽然觉得自己没资格笑话那些被骗子骗了钱的傻冒儿,别人被骗顶多破财,他却被骗得傻乎乎千里奔波去卖命,卖得P颠儿P颠儿的。

    “政委……你和沈老五熟不熟?知道他家孩子上学走哪条路吗?”

    耿志军皱眉瞧着他:“你问这个干什么?”

    “我想回去后把他家孩子绑了,然后扔井里去……”

    ……

    其余的队员们在打扫战场,归拢山民,耿志军一边盯着战士们干活,一边跟叶欢有一句没一句地聊着天。

    小男孩就是这个时候走过来的。

    完成了任务的耿志军此刻心情不错,被虚假情报误导中了埋伏的情况下,十一个人竟能全身而退,而且迂回百里丛林,出奇兵端了洪巴的老巢,回去后起码一个二等功是跑不了了,运气好的话也许肩膀上的能加一颗银豆豆,升为大校也不一定。

    心情愉悦之下,耿志军的目光也柔和起来,看什么都顺眼。

    不经意扭头一瞥,眼角余光看见一道瘦瘦小小的身影离他不到两米距离。

    耿志军下意识把手摸向后腰,握住了腰后手枪冰凉的枪柄,目光随即凌厉地注视过去,却见对方只是一个十来岁的小男孩,赤着上身怯怯懦懦地瞧着他。

    耿志军一呆,神情只犹豫了一秒,便松开了握着枪柄的手,脸上甚至朝小男孩露出了温和友善的微笑。

    小男孩也朝他笑,笑容很天真,仿佛世界上最天真最纯洁的东西都包含在他的笑容里,令人心中生出无数好感。

    叶欢也环抱双臂站在一旁笑嘻嘻地看着这和谐温馨的一幕,军人与孩子双双相对而视,一边代表着鲜血和杀戮,一边代表着纯洁和善良,两种极端的产物出现在同一个画面中,多么富有超现实主义的一幕呀,如果有摄影师将这个画面拍下来,简直是普利策新闻摄影奖的绝佳素材……

    大人笑得温和,孩子笑得天真,人世间的两种极端互相绽放着最美的笑容。

    对视笑了几秒钟,孩子的笑容渐渐有了一些变化,虽然仍旧笑颜如花,却渐渐变得跟罂粟花一般妖艳诡异,眼中的瞳孔忽然急促缩成了针尖。

    意外的发生让人如此猝不及防,一米的距离,孩子忽然反手探向自己的腰后,手再伸出来时,已多了一把明晃晃的匕首,稚嫩天真的小脸瞬间变得狰狞可怖,一抹冷光如闪电般掠过,快得连眨眼都来不及,光芒便已消失,凝目再看时,匕首已深深扎入了耿志军的左胸心脏处,只剩一个刀柄微微颤动。

    所有人都惊呆了。

    叶欢睁着眼,感觉自己的思绪已然一片空白,脑海中仍不断浮现刚才那一抹冰冷雪白的刀光,快得如同追赶流逝的光Y……

    “政委!”特战队员们悲声大叫,纷纷飞快冲上前,扶住了耿志军摇摇欲坠的身躯。

    叶欢浑身一个激灵,接着第一个动作便是出腿将那小男孩踹了个跟头,然后拉动枪栓,黑DD的枪口指住了小孩的脑袋。

    “我日你亲妈!狗娘养的,敢玩Y的?活腻味了是吧!”叶欢眼球布满了血丝,像个疯子般狂躁,手指随即扣住了扳机,便待将他击毙。

    小男孩被叶欢一脚踹得不轻,此刻躺在地上,艰难地咳了几声,看到那柄匕首已然C入了耿志军的心脏,小男孩顿时露出了妖异般的微笑,他的脸上再也看不到任何天真的痕迹,此时的小男孩看起来就像是一个疯狂变态的杀手,看到别人死在他手下便感到一阵由衷的心灵上的满足。

    任何人都无法想象,一个才十来岁的孩子脸上怎会出现如此令人颤栗的笑容。

    “叶……叶欢,住手……罢了,算了,我认栽。”耿志军虚弱地阻止了叶欢痛下杀手。

    叶欢浑身一颤,犹豫了一下,终究松开了扣着扳机的手指,转身蹲在耿志军身前,看着C在他胸口的那柄匕首,半尺长的刀刃已然C至没柄,不知小男孩到底是无意还是受过杀人训练,匕首刺入的位置非常准确,恰好刺在心脏正中,连叶欢自己都刺不出如此漂亮利落的一刀。

    叶欢的心徒然下沉。

    匕首C在这个位置,而且如此之深,恐怕耿志军活下来的希望很渺茫了。

    泪水不由自主涌出了眼眶,叶欢蹲在他身前哭道:“政委……你他妈傻呀!你也是身经百战的老兵了,怎么连这点警惕心都没有?七尺高的汉子竟被一个孩子放倒了……”

    耿志军软软倒在战友的怀里,脸上的血色正迅速褪去,面孔瞬间变得惨白,胸口的刀柄处,殷红的鲜血如泉水般涌出来,战友们流着泪,使劲用手按住他的胸口,妄图止住鲜血外流,然而一切救治动作都是那么的徒劳无功。

    耿志军眼睛内的瞳孔急促的放大,又缩小,如此反复,气息也变得粗重起来,虚弱地叹着气道:“大意了,这次真的大意了……我忘了这里是金三角,是我们的战场,战场没有仁慈和善良,大意了,大意了啊……”

    叶欢垂着头,任泪长流:“不该大意呀!你不是新兵蛋子,怎么会犯这种错误?”

    耿志军的目光渐渐涣散,却仍旧盯着前方躺在地上的那个小男孩,表情不怒也不怨,反而露出一抹难以理解的笑容:“心软了,是我心软了……看到他,我便不由自主地想到我那三岁的儿子,心软了,怎么都无法保持警惕。”

    伟岸的身躯阵阵颤抖起来,耿志军口中忽然呛咳出一块块的鲜血,脸色越发灰败惨白。

    “政委,你振作点儿!我们这就叫直升机,把你送到医院……”叶欢哽咽不能自已,身旁的战友们早已放声痛哭起来。

    耿志军摇摇头,虚弱地笑道:“别,别他妈安慰我了……这一刀扎得如此专业,神仙都救不活了,千古艰难事,不过一死而已,没有牺牲哪来的胜利?”

    眼前已是一片朦胧的光影,耿志军的眼眸越发涣散无神,弥留之际,脸上露出不舍和愧疚。

    “老婆,老婆……和儿子……唉!”

    “政委,你放心,嫂子和你儿子我们会帮你照顾,绝不让娘儿俩生活上受到任何委屈,我发誓!”叶欢哭着紧紧握住了耿志军渐渐冰冷的手。

    耿志军艰难地点点头:“多谢,拜托……拜托你们了……”

    努力地撑起上身,他仿佛希望自己像个尊严的军人一样死去,涣散无神的眼睛直愣愣地盯着身前数米处躺着的小男孩,良久,耿志军呢喃叹息:“孩子……只是个孩子啊……”

    叹罢耿志军身躯突然剧烈颤抖起来,口中不断涌出大股大股的鲜血,痉挛几下以后,气绝身亡。

    战友们顿时哀恸大哭起来,叶欢却呆呆地跪坐在耿志军的遗体前,表情一片木然,久久不出声。

    不知过了多久,叶欢的眼中掠过一道杀机,左手熟练地一拉枪栓,上前两步顶住了小男孩的眉心。

    “叶欢!你住手!”豺狼伸手拽住了冰冷的枪管,流着泪瞪住他:“你想干什么?”

    “血债血偿!”叶欢从齿缝里迸出四个字。

    “你在杀平民!”豺狼瞪着他一字一句道。

    “你他妈没长眼吗?这个平民刚刚杀了政委,他能算平民吗?手里拿着武器的就是敌人!”叶欢疯狂大叫。

    豺狼暴烈大吼:“政委走前说了,他只是个孩子!”

    叶欢呆住了,强烈的矛盾感令他内心剧烈挣扎,煎熬着,心脏一抽一抽的,跟中了刀一样的痛。

    二人对峙许久,叶欢终于转过身,扑通一声跪在耿志军的遗体前嚎啕大哭。

    “政委,你他妈死得冤啊!连仇都没法报……十二个战友,土狼死了,你也死了,我们回去怎么见土狼的父母,怎么见你的老婆儿子,没脸见啊!没脸见啊……”

    ……

    武装直升机卷着巨大的风浪缓缓升空。

    叶欢抱着枪呆呆坐在机舱里,眼睛出神地盯着直升机下方越来越小的人群和房屋,眼中露出一股深深的悲怆。

    终于还是放过了那个小男孩,战友们甚至没有对那些山民采取任何报复行动,只是默默地将政委的遗体抬上了直升机,静静地离开。

    是对是错,是妇人之仁还是人性中尚未泯灭的良知?

    叶欢自己也不清楚,他只觉得很累,前所未有的累,很想闭上眼睛就这么躺下来,狠狠睡一觉,也许一觉睡醒睁开眼,一切都没变,他还在宁海那间老楼的破床上,乔木也没有离开,带着温柔娴静的笑容,轻轻唤着他的名字,叫他起来吃早餐,所谓的蓝剑特种大队,何平,耿志军,诸多战友,以及那火光和枪声交织成一片的修罗场屠杀……都是一场梦,梦醒了,他还是以前那个小混混,过着穷日子,但没有忧愁,没有烦恼,辛苦,艰苦,但不痛苦,没有那么多的肝肠寸断,更没有刻骨铭心的生离死别……

    都活着该多好,都不曾失去该多好……

    眼泪顺着叶欢的脸庞缓缓流下,痛苦不由人选择,说来便来,命运*着自己接受这些无法挽回的哀伤,笑也好,哭也好,痛苦就是痛苦,出现了便一直深印在生命里,仿佛强行在心尖烙上的一个印子,想忘都忘不了。

    豺狼的手搭上了他的肩膀,指着飞机下方一片郁郁葱葱的绿色,哽咽道:“叶欢,看见了么?这就是丛林,真正的丛林。”

    “政委曾经说过,军人最好的归宿,就是在最后一场战斗中,被最后一颗子弹击中,政委果然走上了这条归宿。”

    ……

    直升机一直飞到西南军区的军用机场,众人抬着耿志军的遗体,神情悲痛地下了飞机。

    先行回来的另外两个小队在机场迎接,何平看到耿志军的遗体时,神情仿佛有些木然,机械般伸手掀开遗体上覆盖的白布,仔细看着他安详的面容,何平的眼眶顿时泛了红,又使劲忍住,连面部表情都跟往常没什么区别。

    “瓦罐不离井上破,将军难免阵前亡……老伙计,咱们终于还是分别了。”何平红着眼眶,盯着耿志军的遗体喃喃自语。

    三十余人排着整齐的队列,静静注视着耿志军的遗体,抽噎声此起彼伏。

    仍旧出神地注视着耿志军,何平头也不回道:“老耿怎么死的?”

    语气很平静,却仿佛酝酿着风暴。

    豺狼上前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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