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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1章 屠杀

作者:易水荆轲        书名:寄生死神        类型:恐怖灵异       直达底部↓       返回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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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耳边忽远忽近的,响起了一阵阵的歌声,像是女声,十分悠远飘扬。

    那声音似乎很近,又似乎很远。似来自天边,又好像就在耳边。

    “特殊的频段,和那些禁曲一个套路,利用特殊的频段来干扰人的神经。初听时怪怪的,越听就越害怕,变的紧张兮兮,草木皆兵。这种歌曲,只要循环播放,哪怕是在自己家里都会被吓个半死。”

    王峰满不在乎,他的恐惧感很淡,至少对许多常人害怕的东西来说,他是不恐惧的。

    所以他的恐惧感放到多少,让他的神经敏锐多少,反而是利大于弊。

    这种特殊体质的人,目前为止,他还没有遇到过。就连当初寄予厚望的时月银,面对鬼怪的时候还是跟普通人一样害怕。

    他的底气在于,可以防住,可以攻击到的实体。僵尸、精怪之类的他不害怕,当宠物都可以。

    但是鬼魂,即便是一个小鬼,都会让他恐惧。

    这就好像是平日里风风火火的女警,打得过土匪斗得过流氓,面对持枪歹徒都不怕,但是可能会怕老鼠和蟑螂。

    这是很正常的事情。

    王峰也有怕的,他不怕鬼,不怕僵尸,不怕虫子,也不怕野兽。

    他怕的,是一种比野兽和鬼怪还要恐怖一万倍的东西,那就是女人。

    他其实是个很害羞的人。

    你们别不信,王峰直到现在还单身的原因,就是因为害羞,跟喜欢的女孩儿说话会紧张,不敢说话。

    虽说之前也跟女人有过交流,甚至在医院的时候还调戏过小护士。

    但那是他精神混乱,或者说处于兴奋中的状态。

    若是平时的状态,他断断是不会那样轻浮的。

    山路不好走,王峰又不会飞,自然也走不了多快。不过这样不慌不忙的,倒是也节省体力。

    反正他有足够的时间,可以慢慢搜索。

    他这边先不管,我们将视线转向方圆镇的官道上。

    这条官道存在的年头很久了,久到没有人知道是哪个时代修建的。

    许多人都说,这里本来不是赤沙千里,而是一片绿洲,这里有许多城市,十分繁华。

    可是后来,天神降怒,降下天灾,让这方圆千里终日被砂砾淹没。唯有这方圆镇因为与世无争,才得以逃脱,有一个安身立命的地方,也留下了最后的一片绿洲,最后的净土。

    当然也有人说,赤沙千里是妖魔作的怪,而方圆镇的安宁,则是因为那个妖魔居住在这里,利用茫茫沙海给自己做掩护,得以避世修炼。

    反正对于一些无法解释的事情,民间总会有那么多的神鬼故事来将其解答。在你不了解的时候,听起来,还有那么一些神话色彩。

    如果股市编的好了,还是挺有意思的。

    民间的神鬼志怪自古有之,各类的传说多了,杂了。就会有一些爱好者,将其整理起来,重新编改。

    流传的再广了,甚至有一些能在现实中发现,然后人们就会以为,那些故事都是真的,都是真实存在的。

    方圆镇是在群山之中,从沙漠走过来,还要经过一片峡谷,一片树林,最后才能见到城门。

    因为方圆镇现世也有一些日子了,所以各方势力零零散散的也都来了。

    在以往年的岁月里,每当这个时候,都是开始慢慢热闹起来的时候。

    可是今年,却是要冷清的多。

    “驾!”

    “驾!”

    “驾!”

    一阵马蹄声掀起尘土飞舞,马蹄踏着路面,身后跟着一溜烟的尾气。

    这是一支十几人的小队,多是穿着麻布衣服,看起来有些厚实。

    他们都是些强壮的汉子,面色黝黑,甚至黑到发红。

    面皮是很干的,手掌也很粗糙粗大,应该是经常干重活,而且风吹日晒的样子。

    他们是北方的草原人,听闻方圆镇开,也是赶来系上一下世外桃源。更是想要趁着这次现世,捞取一些好处。

    这样想法的人不少,可是,今年许多都没能进去。

    “吁!-----”领头的汉子一拉马缰绳,伴随着一阵马声嘶鸣,十几人前后停了下来。

    “大哥,怎么了?”其中一名追随者赶着马上前问道。

    领头的汉子左手拉着马缰绳,右手则是举了起来,示意对方停步,而他则是一脸严肃,看着空无一人的官道,大声喊道:“阁下既然来了,何不现身!”

    汉子声音洪亮,壮如洪钟,离得近了都震得人耳膜生痛。

    而随着他这一声叫喊,就连周围的灌木和树枝都摇晃起来。

    那不是他的声音震的,而是吓坏了里面藏着小动物。

    “老夫在此数日,能感受到老夫存在的,没有十数人。能在这个距离感知到老夫的,不足五人。”

    这个声音听起来比较苍老,不过吐字清晰。那种声音不似大汉一样是从嘴里吼出来的,就是跟正常说话一样。但是却可以听的清清楚楚,你又听不明白来处,不知从何处来。

    只能听到这个声音在周围回荡,像是来自四面八方。

    “前辈何许人也?”

    见到这一手,大汉面色不改,却是已改变了称呼。

    江湖就是如此,强者为尊。遇到实力年纪与你相仿的,多是以阁下、兄台、仁兄为称。

    遇到年纪比你大,但是实力或与你相仿或比你弱的,多是称呼一声老伯。

    但若是遇到实力超过你许多,年纪又大的,则是需尊称前辈了。

    若是有同门之谊,或与为师者相识,总也要叫一声师叔。

    江湖之中,最终规矩,礼数是到何时都不能乱的。

    “名字吗?许多年没有人问过我,我都已经忘记了······不过我倒是记得一个别人给起的绰号,好像是叫······追魂判官。”

    老头说话时有停顿,听语气也是在思考。

    刚听到忘记名字那里时,队伍里有人立刻想到了无名这个人。

    不过转念一想,无名在外界的形象,虽说不定,但从未是以老者的身份出现。

    直到老头说道“追魂判官”四个字,队伍中数人的脸色直接就变了。其他人也是稍加思索,就露出了震惊之色。

    人的名树的影,虽说过去几十年了,但是“追魂判官”的名头,过去实在是太响亮了。

    人们常说,名声宏大,可与婴孩止啼。

    毫无疑问,这些大汉的年纪,当年就是被止啼的那一帮。

    作为自己的童年阴影,如今听到怎能不害怕?

    甚至直到现在,一些年纪大的老人吓唬小孩子,还是用再胡闹就让追魂判官把你捉走这样的话。

    追魂判官声名显赫,其功力自然是不必说,早已是一流上品。各大掌门不出世,江湖中鲜有敌手。

    但比他的武功更可怕的,则是他的手段。

    传闻,追魂判官身高三尺,身材瘦小,面相奇丑。虽先天不足,但力大无穷,喜食人肉人血。

    据说当年被他吃掉的人,都得拿车拉着走。

    人们崇拜英雄,畏惧强者。人们怕死,亦有不怕死。

    但不论何时,也没有人说不怕被人吃掉。

    死很简单,抹脖子就死了,可是被人当做猪狗一般宰杀烹饪,是任何人都会胆寒的。

    人们说,神是公平的,为了阻止同类相残,当吃同类到一定数目,都会死于基因突变,以及自身的免疫系统紊乱。

    当年追魂判官突然消失,人间蒸发。人们都说,是他遭了报应。

    怎么想得,会在这个时候出现。

    “不知前辈再次,后生冒犯,再次恕罪。”在领头的大汉带领下,身后的追随者自觉地一起抱拳拱手。

    “我看你资质不错,也懂得礼貌,就此离去吧,我不为难你。”

    “前辈!方圆镇六十年一出世,我等草原英雄,也想与天下豪杰一起,目睹世外桃源的风采。”大汉这话,虽说也客气,但也是掷地有声,明确的表明了自己的态度。

    那就是,我虽然尊敬你,但是我还是要去,你,不能阻拦。

    这样浅显的事情,一个年轻娃子都能听得,他一个江湖中混迹了一辈子的老狐狸,又怎么听不得?

    “哦,那你们是不想走了。”

    这话说的很平淡,其语气就跟是说:“哦,原来今天吃豆腐。”一般随意。

    可这句话还未完全落下,林子里就莫名的刮起风来,树枝摇曳,灌木晃动。

    盘旋在书上的毒蛇毒虫甚至都承受不住这股杀气,一一坠落下来,成了一具死尸。

    唯有在天空中飞过的乌鸦还在盘旋,发出啊啊的叫声。

    就连一行人身下的马,都开始慌乱不安起来,脚步纷乱,呼声阵阵。

    杀机,毕现!

    十分钟后,自官道上又传来了一道马蹄声。

    声音很响,远远的就可以听到。若是趴在地上,隐隐的还能听到地面轻微的共颤。

    马是枣红马,一身通红,如熟透了的大枣。肌肉强健,马鬃和马尾都很干净整洁,亦是棕红色的。

    这马,是枣红色,亦是比血液更加鲜艳的红。

    每一只马蹄子上,都还有一些一扎长的红毛倒翻下来。奔跑时一颤一颤的,就像是踩着火一样。

    马是骏马,万中无一。

    骑马的人,亦是英雄。

    那是一个看样貌三十多岁的男子,身材匀称,一身宽松的白衣。面貌刚毅冷俊,一头黑发挽了一个发髻,剩下的在身后飘舞。

    他的眼神很是忧郁,好像怀揣着天下。

    他的腰间有一把配剑,那是他的剑,剑神的剑。

    剑,为兵中之君。

    侠客,君王,多爱此配件。

    不说上阵杀敌,便是不用,文到儒士,五到飞将,都喜爱一把名剑傍身。

    或轻或重,或长或短,或宽或窄,或硬或软。

    根据自身喜好,总会有一把适合的。

    帝王的剑,多要威武霸气,振臂一呼,天下齐鸣。

    将军的剑,多要厚重沉稳,剑势所去,如千钧盖顶。

    文士的剑,多轻盈俊逸,如杀机暗藏,隐露锋芒。

    这人的剑,是一把木剑,一把枣木剑。

    世人用剑,多用好钢,若有幸能得天外陨铁,便是一把神兵。

    历代先贤,都欲一把削铁如泥的宝剑。

    可对某些人来说,剑鞘过处,便是骨肉横飞了。

    每一个时代,都有一个如骄阳般灿烂的人物。

    各种剑道名士也从不稀缺,但称神者,寥寥无几。

    此人,用情至深,专一置身,一生练剑,剑法出神入化。

    他却从未说自己是剑神,永远以剑客自居。

    人们称其为神,他却说:“剑锋所处,可断山,可填海,可斩云,可破水,可灭终生,可活万物。此,方为神。”

    从那以后,人们不再称其为神,而是尊其剑术,修养,尊其为——半神!

    一甲子前,两大剑神在方圆镇打斗,从何次销声匿迹。

    此次方圆镇重开,作为剑道痴人,自是快马前来。

    此处,已经是到了峡谷,前方就是树林。

    与此同时,树林中一队人快速的在林间穿梭者。

    他们的马已经不行了,如此只有四五人还是苟延残喘,快速奔逃。

    他们身上都没有伤,因为他们的敌人杀人,不会出第二招。

    他们一边跑,一边紧张的往后看去。

    他们的神情惊恐,呼吸急促,惶惶然如丧家之犬一般。

    身后空无一人,却又好似有恶鬼追随,吓得他们肝胆具裂。

    “呼!~飒飒----”

    一阵风声,随之还有树枝抖动的声音。

    身后一抹黑影似从一边的灌木窜到另一边的树丛,一眨眼都不到的功夫,看不真切,却听的真切。

    初来时意气风发的草原汉子,欲与天下豪杰争锋的英雄,却已经被吓破了胆。

    他们现在只有一个想法,那就是离开这里。

    即便从此再不问鼎中原,他们也只想离开这里。即便是永永远远,世世代代都困居草原,都只希望能够摆脱这个妖魔。

    那个自孩童时代,就不断出现在他们梦中的妖魔。

    “唰!”

    忽然的,一阵风声迫近,一人倒地。数秒之后,又是一道疾风,再次倒下一人。

    当再次回过神来,领头汉子的身边已空无一人,他的追随者们都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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